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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錢買房且父母還房貸,男友要求婚前加上他的名字,該加麼

我是Nina, 講一些故事, 溫一壺酒等你的故事

圖片來源於網路圖文無關

我是獨生子女, 我爸媽的工作也都不錯, 現在都退休又返聘到原單位工作了, 每個月工資, 還有退休金, 家裡的生活過的還是不錯的;我大學剛畢業那年, 我們家那邊的房價還沒漲起來, 那時候我爸媽就在市中心給我買了一套三室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當時買的時候是一萬二一平米, 現在房價已經漲了一倍多。

房產證寫的是我的名字, 但房貸一直是由我父母在還的, 我爸媽也說過, 以後我結婚了這房子的貸款也由他們來還,

到現在還有十三年的貸款沒還, 但應該會提前還完, 這幾年我爸媽也是會經常提前還一部分款。

我和他是我單位得領導介紹認識並且戀愛了得, 他不是我們本地人, 大學在這讀的, 畢業後就進了我們單位, 一直工作到現在, 我和他不是同一部門雖然在同單位,

但一直也不熟悉。

在一起之後三個月的時候我帶他回家見了我父母, 我父母對他還是挺滿意的, 覺得他乾乾淨淨的, 也不邋遢, 就是他大我六歲有點猶豫, 但後來也就不在意這個了。

之後十一的時候他帶我去他家見了他父母, 我們走的時候他父母給了我 一個兩千塊的紅包, 說是見面禮, 到現在我和他戀愛兩年多了, 一直也沒有過什麼太大的矛盾, 偶爾吵架也都是他主動哄我開心, 每個節日的禮物也沒少過, 總之就是一個挺合格的男朋友吧。

我們兩個今年打算結婚了, 其實我還不著急, 但他家裡有點著急, 他都三十三歲了, 年齡確實是有點大, 和我父母商量後也就同意了婚事。

可後來談婚事的時候, 男朋友父母提出, 他們不買房子, 用我爸媽給我買的那套房子結婚, 並且房產證還要加上男朋友的名字, 說實話, 當時我聽了挺不滿意的, 畢竟這種要求一般都是女生提出來, 可是他家竟然提出來了, 我當時都無語了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爸媽是不同意的,

我爸媽說這房子是我們家那首付買的, 並且貸款一直是我父母再還, 我沒還過, 而且現在根本不剩下多少錢了, 剩下的貸款以後也由我父母還, 一直到還完為止, 這房子應該算是我的婚前財產。

他爸媽就不願意, 覺得你說是你還的就是你們還的麼,

誰知的她有沒有偷偷給你們錢還房貸, 那可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當天吵得不歡而散, 回家後我們家都挺不開心的, 沒想到第一次見面就能這樣, 還是因為房子因為錢, 我就很糾結房子到底要不要加上他的名字, 加了得話以後有沒有什麼問題。

我閨蜜說讓我家現在把剩下的貸款全部還完, 我們還沒領證, 這樣房子完全是我的婚前財產, 屬於全款買的房子了, 他還怎麼好意思提出加名字, 要是再提加名字, 那就可以分手了, 這不是結婚, 這是來分房子的;我再猶豫, 我怕真還了, 他還要求加名字, 那我家不願意, 要是分手的話, 我又覺得自己這幾年浪費了, 有些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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