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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年前的一場貿易戰,我們打贏了戰爭,卻輸了貿易

九州烽火戰鼓催, 海波瀾驚現遠人。 四方懷柔淒淒夢, 百戰艨艟滾滾奔。

古來爭利多干戈, 貨通東西幾回聞?折戟百年複漢唐, 斧鉞沉沙再尋真。

文 / 華商韜略 馮彪

那是一個做不成生意就要真刀真槍幹一仗的年代。

【皇帝的決心】

1633年(崇禎六年)9月22日, 福建巡撫鄒維璉正在巡視軍營, 整頓防務。 轅門外一陣急促的快馬聲打斷了鄒維璉忙碌的工作, 崇禎皇帝的六百里加急聖旨到了。 鄒維璉立即擦乾汗水, 換上朝服, 跪接聖旨。

兩個月前, 從臺灣出發的荷蘭艦隊突然襲擊南澳島, 隨後又繼續侵擾福建、廣東沿海一帶。 崇禎皇帝命令鄒維璉嚴懲佔據臺灣、此次又公然來犯的荷蘭人。

接過聖旨, 鄒維璉此前的疑慮終於落了地, 他立即向下屬文武將吏傳令, 一是不許再談“互市”, 二是“誓以一身拼死當夷”。

“停止幻想, 準備戰鬥”, 鄒維璉的命令並非空穴來風。 荷蘭人進犯的這兩個月時間裡,

雖然明朝軍隊積極備戰, 但是戰是和明朝廷還沒打定主意。

主戰派認為, “敢犯中華者, 必誅”, 況且倭寇之亂為害數十年, 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才逐漸平息, 至今記憶猶新, 如今不嚴懲荷蘭人, 恐怕又將遺禍無窮。

主和派則認為, 荷蘭人進犯無非是因為貿易需求,

只要與其“互市”, 荷蘭人必能不攻自退, 況且明朝與後金的戰事正緊, 也恰好是這一年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軍東渡黃河與高迎祥率領的農民軍匯合, 實力大增, 若是南方沿海再添戰事, 恐怕官軍分身乏術。

身為“前敵總指揮”, 鄒維璉還遠沒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氣概——仗打輸了, 肯定不行, 打贏了, 贏到什麼程度, 付出多少代價, 這些都要小心拿捏, 唯皇命是從。

擅于讀史知今的文官可能都還記得83年前東南沿海倭寇肆虐, 和鄒維璉同樣擔任撫巡職位的朱紈嚴格執行海禁政策, 在對倭作戰中大破倭寇總部, 還將抓獲的倭寇統統處死。 然而, 朱紈卻在抗倭大勝之後遭到同僚大舉彈劾, 朱紈最終竟憂憤自刎。

朱紈之死的原因, 正如《明史》記載:“(沿海居民)資衣食於海, 驟失重利, 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 欲沮壞之。 ”雖說是倭寇, 但從大頭目到小跟班, 十有八九都是沿海一帶的以出海貿易為生的中國人。 在明朝的海禁政策下, 不能出海直接影響了他們的生計,

只得以日本倭寇為名燒殺掠搶, 背後也不乏沿海一帶士家大族的暗中支持。

此時身處抗敵前線的鄒維璉同樣明白, 荷蘭人佔據臺灣, 這次又進犯廈門, 之所以朝廷有休戰互市的聲音, 恐怕在與荷蘭人的貿易中這些朝臣沒少撈到好處。 鄒維璉可能會想:“若嚴懲荷蘭人, 自己是否會重步朱紈的後塵?若不嚴懲, 又有負皇命。 ”

不過鄒維璉對自己的決策還是有足夠的自信, 當年抗倭, 畢竟對方大多是明朝自己人, 用現代人在的話說那是“人民內部矛盾”, 這次不一樣, 來犯者是“紅毛外夷”。

更重要的是, 這位曾經的東林士人巡撫福建已有三年, 身負擊退敵寇的使命。 他還記得三年前上任之時, 受崇禎皇帝接見的情景。 鄒維漣見到的是一位20出頭, 風華正茂,雄心壯志的皇帝。他知道正是這位皇帝上任不到3個月就肅清了魏忠賢一黨,也正因如此,他鄒維璉才得以獲得提拔並被委以重任。臨行前,皇帝要鄒維璉整頓軍隊,鼓舞士氣,鞏固海防,而這也是飽讀經書、以為萬世開太平為人生格言的鄒維璉的人生理想。

如今北方後金大汗步步緊逼邊關,各地農民軍更是風起雲湧,朝廷軍隊已是分身乏術,3年前皇帝還錯殺了一代名將袁崇煥,令天下寒心。對崇禎來說,要以對荷蘭人的勝利來證明自己的決心,更要以此震攝北方的反對者。

鄒維璉重任在肩,稍令他寬心的是對荷作戰他還是很有信心。去年(崇禎五年,1632年),他還曾親自出征打擊海盜劉香,直搗劉香巢穴。如今最大的海盜頭目鄭芝龍也已接受朝廷招安,成為明朝海軍的先鋒大將,對來犯之敵,明朝海軍可謂船堅炮利。

接到崇禎皇帝痛擊荷蘭人的聖旨後,鄒維璉仍是絲毫不敢怠慢,加緊部署,確保萬無一失。他知道崇禎皇帝要的不僅僅是驅離荷蘭人,而是要對荷取得決定性勝利,要大勝,要大到一勝定乾坤。

【荷蘭人的野心】

八九月份的東南海面,夏季的悶熱容易讓人焦躁不安,好在悶熱過後常有強勁的東南信風帶來一場酣暢淋漓的降雨,讓人為之一爽。

不過,大海的信風也如長城的烽火,是入侵的信號。1604年8月,荷蘭兩艘軍艦偷襲澎湖,此次又借夏季信風偷襲廈門,207年後的1840年,英國人的戰船也正是在夏季進犯廣東。

1633年7月到9月,兩個多月的時間裡,荷蘭人只在開戰初期因偷襲得勝,焚毀了明軍十多艘艦船,此後雙方偶有小戰,但都沒有占到對方太多便宜。期間,雙方還有過兩次談判。明朝要求荷蘭退回臺灣,並賠償明朝戰爭損失,荷蘭人提的條件則是中國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易,只能與荷蘭人貿易。談判結果,雙方都拍著桌子向對方說“你開什麼玩笑?”

想要壟斷同中國的貿易權,荷蘭人的野心不小。1624年,荷蘭人竊據臺灣,並希望以此為基地,同明朝開展貿易。但是9年來,荷蘭人的生意並不好做,這讓先後擔任荷蘭駐臺灣長官(相當於東印度公司大中華區總裁兼武裝部隊司令)的納茨和普特曼斯相當著急。

本以為佔據臺灣就進入了馬可·波羅描述的東方天堂,從此就能一本萬利,躺著賺錢。可沒想到,與明朝貿易正常管道套路深,旁門左道路很滑,荷蘭人在歐洲那套生意手段在中國走不通。

所謂正常貿易管道就是明朝的朝貢貿易體系,即承認明朝皇帝老大哥的地位,帶著本國產品前來拜見,然後得到一大堆皇帝賞賜,回國一賣還真能一本萬利。東亞國家都這麼玩,不過荷蘭人玩不了。一是這套體系還需要牽扯到儒家一整套禮儀文化制度,二是明朝後期國力不振,明朝自己也快玩兒不起,因此嚴格限制了其他國家朝貢的次數和規模。

荷蘭人最希望的是直接同明朝商民展開貿易,用他們帶來的白銀或是從其他區域運來的蘇木、香料等商品交換明朝盛產的茶葉、生絲和瓷器,可是明朝的海禁政策封鎖了這一管道。但是明朝又沒有完全禁止與荷蘭人的貿易,而是採取了一個折中的辦法,給予個別商人特許貿易權,使其成為貿易代理人,或者叫做中間商。

最終這種貿易特權集中到了一個叫許心素的明朝商人手中。起初荷蘭人還能通過中間商買賣貨物,但是一旦中間商被壟斷,又出現了新情況,例如延遲交貨、隨意提價。來看看當時荷蘭駐臺灣官員的書信就知道這生意有多難做,“我們不敢拒絕他的要求,如果沒有這個人可用,我們在此地就什麼也幹不成。”

之所以阻止其他商人直接與荷蘭人貿易,而將貿易權讓一人壟斷,荷蘭人還分析過其中的奧妙。荷蘭駐臺灣長官向上級彙報的書信集中記錄了這樣一句話:讓許心素獨攬交易,讓明朝地方官員有了更多貪污受賄的方便。想要做生意,還必須打通明朝地方政府的層層“關卡”。

不但與貿易代理人的生意難做,荷蘭人還面臨早一步來到中國沿海的葡萄牙人的競爭,有時還需要同日本人、西班牙人競爭。

面對這種局面,荷蘭人將目光轉向了東南沿海另一股勢力——海盜,或叫做亦商亦盜。在幾股大海盜勢力中,荷蘭人選擇了鄭芝龍。在荷蘭人的支持下,鄭芝龍先後打敗其他幾股海盜勢力,1628年初,鄭芝龍攻入廈門,打敗了許心素,史料記載當時“官兵船器,俱化為烏有,全閩為之震動。”

許心素敗了,可荷蘭人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他們沒有換來夢寐以求的直接自由貿易,而是鄭芝龍在其鋒芒正勁之時選擇投靠明朝,進而獲得貿易特權,成為新的中間商。鄭芝龍要求荷蘭人只能老實待在臺灣,並向鄭芝龍手下的商人預付款,由他們將購得的貨物送往臺灣完成交易。這樣一來,荷蘭人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成本,而且還不能保證有充足的貨源。

能夠想像當時荷蘭駐臺灣長官的處境,東印度公司股東們花錢支援他們海外貿易和殖民,有什麼壓力還能比來自股東們的壓力大?

財報不好看,做生意受制於人,荷蘭人決定發動戰爭來改變這一局面。與明朝談判破裂後,1633年9月底,荷蘭人準備擴大戰事,除了調集自己擁有的11艘裝備精良的戰船外,還聯合投靠此前被鄭芝龍打敗的其他海盜,大約有海盜船50艘。10月18日,荷蘭人與海盜的聯合艦隊進入金門附近的料羅灣海面,一場大戰一觸即發。

【將軍的雄心】

讓荷蘭人最頭疼的人非鄭芝龍莫屬。荷蘭人前來偷襲的7月12日,損失最大的正是鄭芝龍部隊,10多艘艦船被毀。荷蘭艦隊司令普特曼斯心想:“鄭芝龍這廝翻臉不認人,這次一定要出口惡氣。”

年少時意氣風發,經通日語、荷語、葡萄牙語等多門外語和地方方言,拿得了筆、扛得起槍,做得了生意、打得了仗,曾經的海盜,1628年接受明朝招安後被封為遊擊將軍,當前對荷戰爭中又擔任先鋒大將,鄭芝龍對“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這句話的感悟相當透徹。

十月的夜晚已經有些涼意。與鄒維璉商議完軍事部署,鄭芝龍來到艦隊甲板上,遠遠看見對面海上荷蘭艦隊的點點火光。鄭芝龍太瞭解海面上的對手了,他不僅會說荷蘭人的語言,還明白荷蘭人的那一套貿易方式,還能在明朝政府、荷蘭殖民者、日本商人、中國商人、海盜等多方博弈中審時度勢,成為一個打敗其他競爭對手,並且讓明朝政府和荷蘭殖民當局都拼命想拉攏的人。

因為之前被偷襲而損失慘重,鄭芝龍命令各艦加強防備,同時高掛燈火,僅憑這艦隊規模和氣勢如虹的火光就能震懾海對面的來犯之敵。艦隊的火光映在海面,反光讓整個艦隊更顯得燈火輝煌。

如果只想打家劫舍、大塊分金銀,鄭芝龍可能只是一個普通的海盜,充其量只能成為最大的海盜,但在已經成為事實上最大的海盜後,鄭芝龍選擇歸順政府。如果只是想多賺錢,鄭芝龍可能成為第二個許心素,在明朝地方官員庇護下獲得壟斷與荷蘭人的貿易特權,但他又不甘心只做一個附庸或中間商。

鄭芝龍在17歲左右便離開家鄉,經常往來於澳門、日本、呂宋(今菲律賓)等地,學習經商。較之明朝官員,鄭芝龍更加明白貿易所能發揮的威力。他希望建立的是一個以他為主導的貿易體系,並以其海軍力量維護貿易的主導權。或許他還想過,羽翼豐滿後也像荷蘭人那樣向海外擴張。不過荷蘭人建立了股份公司,並以國家力量作為後盾,而鄭芝龍還沒有做到這點。

與荷蘭一戰,對明政府來說是保家衛國,對鄭芝龍來說更多是爭奪貿易主導權。

為了打贏對荷戰爭,鄭芝龍準備下血本。為了鼓舞士氣,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給士兵的賞賜外,鄭芝龍自掏腰包對手下發出賞格:參戰者每人給銀二兩,若戰事延長,額外再給五兩,砍下一個荷蘭人頭給銀五十兩。眾賞之下,必有勇夫,加上江湖義氣激起的憤怒,使得鄭芝龍的部下士氣高漲。

10月18日,荷蘭艦隊進入料羅灣,10月19日便收到了鄭芝龍派人送來的戰書。

【勝利的歡心】

1633年10月22日,也是崇禎六年農曆九月二十。天剛濛濛亮,鄭芝龍已經率領的140多艘艦船鋪天蓋地般出現在料羅灣海面。旗艦上飄揚著的大纛旗上,書寫著一個大大的“明”字,另一面正方形帥旗上,寫著一個大大的“鄭”字。

荷蘭艦隊長官普特曼斯很快發現,他所率領的9艘戰艦和投靠荷蘭的50多艘海盜船(偽軍)已經被鄭軍從兩面包抄。霎時間,炮彈如雨般落下,海面上水柱四起,炮聲震天。

普特曼斯下令艦隊後撤,退到明軍火力範圍之外,從而發揮荷蘭艦隊火炮遠距離射擊的優勢。同時普特曼斯還命令偽軍擋在荷蘭主力艦前充當炮灰。這時,鄭芝龍下令實施“火海”計畫。

原來明軍140多艘戰船中,只有50艘是炮艦,其餘小船是滿載硫磺硝石和乾草等物的火船。鄭芝龍令旗一刷,在大船火炮掩護下,百條火船蜂擁而上搭鉤點火,海面瞬間火光連天。被點燃的海盜船狼奔豕突,四散奔逃。

這時,海盜船中間出現一條寬闊的水道,原本被海盜船圍護的荷軍主力艦暴露在明軍眼前。鄭芝龍下令明軍主力抓住戰機,快速向荷艦駛去,隆隆炮聲中,兩艘荷艦隨即被炮火擊沉。普特曼斯見敗局已定,只得下令能動的戰艦立即撤退,落荒而逃。

1633年的料羅灣海戰,以鄭芝龍為先鋒的明軍大勝荷蘭艦隊。鄒維璉《奉剿紅夷報捷疏》記載,鄭芝龍擊沉了荷蘭人的5艘戰艦,俘獲1艘。《明史》則記載“鄭芝龍焚其巨艦,俘其丑類,為海上數十年所未有”、“(荷夷)不敢窺內地者數年”。

【結果讓人傷心】

料羅灣大捷後,鄭芝龍主動向荷蘭人提出和議,表示默許中國海商前往臺灣與荷蘭人貿易,不過荷蘭東印度公司必須向鄭芝龍繳納12萬法郎的保護費,公司的商船才能安全通過中國水域。

雖然繳納了保護費,但是荷蘭人也並非無利可圖。海戰之後,鄭芝龍在東南沿海的地位更加鞏固,海峽兩岸的局勢也逐步穩定下來,加上鄭芝龍默許了海商的貿易,荷蘭人希望買到的生絲、瓷器和布匹源源不斷的被運到臺灣。然後荷蘭人將這些商品轉口賣向日本、東南亞及歐洲,大獲其利。

明朝政府雖然在戰爭中取勝,但後期中國海商與荷蘭人的貿易中,對中國海商來說卡脖子的因素暴露出來。當明朝政府在海禁與開海政策之間徘徊不定之時,荷蘭人已經建立起一套相對完善的全球貿易體系。中國海商在貿易中只能充當供應商的角色,購貨、分銷的貿易管道掌握在荷蘭人手中,貿易體系的主導權、規則的制定權掌握在荷蘭人手中。

正如李伯重先生在《火槍與帳簿》一書中寫道:“(明朝政府)未能充分認識變化了的國際形勢,在創建一種國際新秩序方面未能發揮積極作用。相反,面對蓬勃發展中的國際貿易和風雲變幻的國家政治軍事形勢,明朝反應遲緩,行動不力,因此不僅未能充分利用新形勢帶來的機會,反而被新形勢帶來的挑戰弄得焦頭爛額,最後走向滅亡。”

隨著明朝滅亡,清朝鼎立,海禁政策重新加強,東南沿海的貿易火種也逐漸熄滅。

1633年,在一場貿易戰中,我們打贏了一場戰爭,但卻沒有打贏貿易。207年後,另一家洋人再次憑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國門,那時,我們連戰爭也輸掉了。

——END——

圖片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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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華正茂,雄心壯志的皇帝。他知道正是這位皇帝上任不到3個月就肅清了魏忠賢一黨,也正因如此,他鄒維璉才得以獲得提拔並被委以重任。臨行前,皇帝要鄒維璉整頓軍隊,鼓舞士氣,鞏固海防,而這也是飽讀經書、以為萬世開太平為人生格言的鄒維璉的人生理想。

如今北方後金大汗步步緊逼邊關,各地農民軍更是風起雲湧,朝廷軍隊已是分身乏術,3年前皇帝還錯殺了一代名將袁崇煥,令天下寒心。對崇禎來說,要以對荷蘭人的勝利來證明自己的決心,更要以此震攝北方的反對者。

鄒維璉重任在肩,稍令他寬心的是對荷作戰他還是很有信心。去年(崇禎五年,1632年),他還曾親自出征打擊海盜劉香,直搗劉香巢穴。如今最大的海盜頭目鄭芝龍也已接受朝廷招安,成為明朝海軍的先鋒大將,對來犯之敵,明朝海軍可謂船堅炮利。

接到崇禎皇帝痛擊荷蘭人的聖旨後,鄒維璉仍是絲毫不敢怠慢,加緊部署,確保萬無一失。他知道崇禎皇帝要的不僅僅是驅離荷蘭人,而是要對荷取得決定性勝利,要大勝,要大到一勝定乾坤。

【荷蘭人的野心】

八九月份的東南海面,夏季的悶熱容易讓人焦躁不安,好在悶熱過後常有強勁的東南信風帶來一場酣暢淋漓的降雨,讓人為之一爽。

不過,大海的信風也如長城的烽火,是入侵的信號。1604年8月,荷蘭兩艘軍艦偷襲澎湖,此次又借夏季信風偷襲廈門,207年後的1840年,英國人的戰船也正是在夏季進犯廣東。

1633年7月到9月,兩個多月的時間裡,荷蘭人只在開戰初期因偷襲得勝,焚毀了明軍十多艘艦船,此後雙方偶有小戰,但都沒有占到對方太多便宜。期間,雙方還有過兩次談判。明朝要求荷蘭退回臺灣,並賠償明朝戰爭損失,荷蘭人提的條件則是中國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易,只能與荷蘭人貿易。談判結果,雙方都拍著桌子向對方說“你開什麼玩笑?”

想要壟斷同中國的貿易權,荷蘭人的野心不小。1624年,荷蘭人竊據臺灣,並希望以此為基地,同明朝開展貿易。但是9年來,荷蘭人的生意並不好做,這讓先後擔任荷蘭駐臺灣長官(相當於東印度公司大中華區總裁兼武裝部隊司令)的納茨和普特曼斯相當著急。

本以為佔據臺灣就進入了馬可·波羅描述的東方天堂,從此就能一本萬利,躺著賺錢。可沒想到,與明朝貿易正常管道套路深,旁門左道路很滑,荷蘭人在歐洲那套生意手段在中國走不通。

所謂正常貿易管道就是明朝的朝貢貿易體系,即承認明朝皇帝老大哥的地位,帶著本國產品前來拜見,然後得到一大堆皇帝賞賜,回國一賣還真能一本萬利。東亞國家都這麼玩,不過荷蘭人玩不了。一是這套體系還需要牽扯到儒家一整套禮儀文化制度,二是明朝後期國力不振,明朝自己也快玩兒不起,因此嚴格限制了其他國家朝貢的次數和規模。

荷蘭人最希望的是直接同明朝商民展開貿易,用他們帶來的白銀或是從其他區域運來的蘇木、香料等商品交換明朝盛產的茶葉、生絲和瓷器,可是明朝的海禁政策封鎖了這一管道。但是明朝又沒有完全禁止與荷蘭人的貿易,而是採取了一個折中的辦法,給予個別商人特許貿易權,使其成為貿易代理人,或者叫做中間商。

最終這種貿易特權集中到了一個叫許心素的明朝商人手中。起初荷蘭人還能通過中間商買賣貨物,但是一旦中間商被壟斷,又出現了新情況,例如延遲交貨、隨意提價。來看看當時荷蘭駐臺灣官員的書信就知道這生意有多難做,“我們不敢拒絕他的要求,如果沒有這個人可用,我們在此地就什麼也幹不成。”

之所以阻止其他商人直接與荷蘭人貿易,而將貿易權讓一人壟斷,荷蘭人還分析過其中的奧妙。荷蘭駐臺灣長官向上級彙報的書信集中記錄了這樣一句話:讓許心素獨攬交易,讓明朝地方官員有了更多貪污受賄的方便。想要做生意,還必須打通明朝地方政府的層層“關卡”。

不但與貿易代理人的生意難做,荷蘭人還面臨早一步來到中國沿海的葡萄牙人的競爭,有時還需要同日本人、西班牙人競爭。

面對這種局面,荷蘭人將目光轉向了東南沿海另一股勢力——海盜,或叫做亦商亦盜。在幾股大海盜勢力中,荷蘭人選擇了鄭芝龍。在荷蘭人的支持下,鄭芝龍先後打敗其他幾股海盜勢力,1628年初,鄭芝龍攻入廈門,打敗了許心素,史料記載當時“官兵船器,俱化為烏有,全閩為之震動。”

許心素敗了,可荷蘭人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他們沒有換來夢寐以求的直接自由貿易,而是鄭芝龍在其鋒芒正勁之時選擇投靠明朝,進而獲得貿易特權,成為新的中間商。鄭芝龍要求荷蘭人只能老實待在臺灣,並向鄭芝龍手下的商人預付款,由他們將購得的貨物送往臺灣完成交易。這樣一來,荷蘭人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成本,而且還不能保證有充足的貨源。

能夠想像當時荷蘭駐臺灣長官的處境,東印度公司股東們花錢支援他們海外貿易和殖民,有什麼壓力還能比來自股東們的壓力大?

財報不好看,做生意受制於人,荷蘭人決定發動戰爭來改變這一局面。與明朝談判破裂後,1633年9月底,荷蘭人準備擴大戰事,除了調集自己擁有的11艘裝備精良的戰船外,還聯合投靠此前被鄭芝龍打敗的其他海盜,大約有海盜船50艘。10月18日,荷蘭人與海盜的聯合艦隊進入金門附近的料羅灣海面,一場大戰一觸即發。

【將軍的雄心】

讓荷蘭人最頭疼的人非鄭芝龍莫屬。荷蘭人前來偷襲的7月12日,損失最大的正是鄭芝龍部隊,10多艘艦船被毀。荷蘭艦隊司令普特曼斯心想:“鄭芝龍這廝翻臉不認人,這次一定要出口惡氣。”

年少時意氣風發,經通日語、荷語、葡萄牙語等多門外語和地方方言,拿得了筆、扛得起槍,做得了生意、打得了仗,曾經的海盜,1628年接受明朝招安後被封為遊擊將軍,當前對荷戰爭中又擔任先鋒大將,鄭芝龍對“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這句話的感悟相當透徹。

十月的夜晚已經有些涼意。與鄒維璉商議完軍事部署,鄭芝龍來到艦隊甲板上,遠遠看見對面海上荷蘭艦隊的點點火光。鄭芝龍太瞭解海面上的對手了,他不僅會說荷蘭人的語言,還明白荷蘭人的那一套貿易方式,還能在明朝政府、荷蘭殖民者、日本商人、中國商人、海盜等多方博弈中審時度勢,成為一個打敗其他競爭對手,並且讓明朝政府和荷蘭殖民當局都拼命想拉攏的人。

因為之前被偷襲而損失慘重,鄭芝龍命令各艦加強防備,同時高掛燈火,僅憑這艦隊規模和氣勢如虹的火光就能震懾海對面的來犯之敵。艦隊的火光映在海面,反光讓整個艦隊更顯得燈火輝煌。

如果只想打家劫舍、大塊分金銀,鄭芝龍可能只是一個普通的海盜,充其量只能成為最大的海盜,但在已經成為事實上最大的海盜後,鄭芝龍選擇歸順政府。如果只是想多賺錢,鄭芝龍可能成為第二個許心素,在明朝地方官員庇護下獲得壟斷與荷蘭人的貿易特權,但他又不甘心只做一個附庸或中間商。

鄭芝龍在17歲左右便離開家鄉,經常往來於澳門、日本、呂宋(今菲律賓)等地,學習經商。較之明朝官員,鄭芝龍更加明白貿易所能發揮的威力。他希望建立的是一個以他為主導的貿易體系,並以其海軍力量維護貿易的主導權。或許他還想過,羽翼豐滿後也像荷蘭人那樣向海外擴張。不過荷蘭人建立了股份公司,並以國家力量作為後盾,而鄭芝龍還沒有做到這點。

與荷蘭一戰,對明政府來說是保家衛國,對鄭芝龍來說更多是爭奪貿易主導權。

為了打贏對荷戰爭,鄭芝龍準備下血本。為了鼓舞士氣,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給士兵的賞賜外,鄭芝龍自掏腰包對手下發出賞格:參戰者每人給銀二兩,若戰事延長,額外再給五兩,砍下一個荷蘭人頭給銀五十兩。眾賞之下,必有勇夫,加上江湖義氣激起的憤怒,使得鄭芝龍的部下士氣高漲。

10月18日,荷蘭艦隊進入料羅灣,10月19日便收到了鄭芝龍派人送來的戰書。

【勝利的歡心】

1633年10月22日,也是崇禎六年農曆九月二十。天剛濛濛亮,鄭芝龍已經率領的140多艘艦船鋪天蓋地般出現在料羅灣海面。旗艦上飄揚著的大纛旗上,書寫著一個大大的“明”字,另一面正方形帥旗上,寫著一個大大的“鄭”字。

荷蘭艦隊長官普特曼斯很快發現,他所率領的9艘戰艦和投靠荷蘭的50多艘海盜船(偽軍)已經被鄭軍從兩面包抄。霎時間,炮彈如雨般落下,海面上水柱四起,炮聲震天。

普特曼斯下令艦隊後撤,退到明軍火力範圍之外,從而發揮荷蘭艦隊火炮遠距離射擊的優勢。同時普特曼斯還命令偽軍擋在荷蘭主力艦前充當炮灰。這時,鄭芝龍下令實施“火海”計畫。

原來明軍140多艘戰船中,只有50艘是炮艦,其餘小船是滿載硫磺硝石和乾草等物的火船。鄭芝龍令旗一刷,在大船火炮掩護下,百條火船蜂擁而上搭鉤點火,海面瞬間火光連天。被點燃的海盜船狼奔豕突,四散奔逃。

這時,海盜船中間出現一條寬闊的水道,原本被海盜船圍護的荷軍主力艦暴露在明軍眼前。鄭芝龍下令明軍主力抓住戰機,快速向荷艦駛去,隆隆炮聲中,兩艘荷艦隨即被炮火擊沉。普特曼斯見敗局已定,只得下令能動的戰艦立即撤退,落荒而逃。

1633年的料羅灣海戰,以鄭芝龍為先鋒的明軍大勝荷蘭艦隊。鄒維璉《奉剿紅夷報捷疏》記載,鄭芝龍擊沉了荷蘭人的5艘戰艦,俘獲1艘。《明史》則記載“鄭芝龍焚其巨艦,俘其丑類,為海上數十年所未有”、“(荷夷)不敢窺內地者數年”。

【結果讓人傷心】

料羅灣大捷後,鄭芝龍主動向荷蘭人提出和議,表示默許中國海商前往臺灣與荷蘭人貿易,不過荷蘭東印度公司必須向鄭芝龍繳納12萬法郎的保護費,公司的商船才能安全通過中國水域。

雖然繳納了保護費,但是荷蘭人也並非無利可圖。海戰之後,鄭芝龍在東南沿海的地位更加鞏固,海峽兩岸的局勢也逐步穩定下來,加上鄭芝龍默許了海商的貿易,荷蘭人希望買到的生絲、瓷器和布匹源源不斷的被運到臺灣。然後荷蘭人將這些商品轉口賣向日本、東南亞及歐洲,大獲其利。

明朝政府雖然在戰爭中取勝,但後期中國海商與荷蘭人的貿易中,對中國海商來說卡脖子的因素暴露出來。當明朝政府在海禁與開海政策之間徘徊不定之時,荷蘭人已經建立起一套相對完善的全球貿易體系。中國海商在貿易中只能充當供應商的角色,購貨、分銷的貿易管道掌握在荷蘭人手中,貿易體系的主導權、規則的制定權掌握在荷蘭人手中。

正如李伯重先生在《火槍與帳簿》一書中寫道:“(明朝政府)未能充分認識變化了的國際形勢,在創建一種國際新秩序方面未能發揮積極作用。相反,面對蓬勃發展中的國際貿易和風雲變幻的國家政治軍事形勢,明朝反應遲緩,行動不力,因此不僅未能充分利用新形勢帶來的機會,反而被新形勢帶來的挑戰弄得焦頭爛額,最後走向滅亡。”

隨著明朝滅亡,清朝鼎立,海禁政策重新加強,東南沿海的貿易火種也逐漸熄滅。

1633年,在一場貿易戰中,我們打贏了一場戰爭,但卻沒有打贏貿易。207年後,另一家洋人再次憑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國門,那時,我們連戰爭也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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