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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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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記者 劉斌
今天上午, 國家能源局召開2018年一季度能源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表示, 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推進技術進步、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 從嚴控制發展規模, 推動行業有序發展、高品質發展。
分散式光伏爆發
分散式光伏裝機延續了去年高增長態勢。 國家能源局資料顯示, 今年一季度, 光伏發電新增裝機965萬千瓦, 同比增長22%。 其中分散式光伏裝機新增768.5萬千瓦, 同比增長217%,
從區域來看, 新增裝機主要集中在華東、華北和華中地區, 華南地區增速最快, 但新增裝機規模相對較小, 西北地方新增裝機增速則出現負增長。 其中分散式新增裝機超過100萬千瓦的省份有山東、河南、浙江和江蘇。
新增裝機佈局從西北地方向中東部地區轉移的趨勢十分明顯。 西部地區受到棄光影響, 新增裝機逐漸放緩。 資料顯示, 今年一季度棄光率同比下降5.4個百分點, 達到4.3%。 新疆(不含兵團)、甘肅棄光率分別為21%、10%。 中東部地區新增裝機則主要以分散式為主, 據李創軍介紹, 今年還將安排1000萬千瓦規模用於分散式光伏建設。
分散式光伏爆發式增長必然會給原本緊張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再增壓力。
同時, 國家能源局還將會同國家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機制, 進一步加快光伏發電電價退坡速度, 進一步降低光伏發電補貼依賴。
事實上, 政策層面已經開始控制光伏發展規模。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未來所有光伏專案均需納入規劃指導範圍內, 對各類光伏專案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 對於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項目, 均須納入國家或地方規模管理範圍。
根據另一份《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降低分散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 優先支援低於國家補貼標準的小型分散式光伏電站建設。
這兩份檔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並未最終定稿。 不過也可從規則中可看出合理控制光伏規模、降低光伏發電補貼是未來的政策重點。
規範光伏扶貧工作
2017年底國家能源局下達了總規模約418萬千瓦的“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計畫, 今年將適時下達第二批光伏扶貧計畫。
據李創軍介紹, 個別地方盲目擴大光伏電站扶貧物件、一些地方打著扶貧名義要規模上專案、個別地方存在“一光了之”、“一哄而上”現象等;一些地方政府出資不到位或以項目建設單位墊資方式違規出資,
今年3月26日, 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正式印發了《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希望借此規範光伏扶貧工作實施。
光伏扶貧專案擁有更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7年底, 國家能源局下調了光伏標杆電價與分散式普通專案電價, 對於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杆電價、戶用分散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維持在0.42元/千瓦時。
李創軍表示, 《辦法》明確光伏扶貧電站不參與競價, 執行國家制定的光伏扶貧價格政策。 光伏扶貧電站優先納入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 補助資金優先安排, 原則上年度補助資金於次年1季度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