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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為何祭出這個殺手鐧?

4月30日(下週一)起, 施行“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將可以在港交所申請上市, 這是繼1989年後, 港交所重新啟動“同股不同權”機制。

此次改革被稱為港股24年來最重大的IPO改革。 根據港交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預計, “在2018年6、7月的時候, 我們會看到首批公司根據新制度在港上市。 ”

港交所此次重啟“同股不同權”意欲何在?又會對A股市場帶來哪些影響呢?

吸引獨角獸企業

何為“同股不同權”?

“同股不同權”就是所謂的雙重股權結構或者AB股結構。 不同于“同股同權”的一股一票, 施行“同股不同權”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權兩種, 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有享有的投票權要高於低投票權的股票。

在八十年代的港股歷史中, 曾經一度盛行過雙重股權結構上市。 但是由於當時的港股市場缺乏相關管理與監管的經驗, 於1989年被正式廢除。

時隔29年, 時代背景已大不相同, 本次港股重啟同股不同權機制,

吸引獨角獸企業是重要原因之一。

“八十年代和現在不一樣, 如今新的產業革命正在興起, 市場上新增大量的科技創業公司, 也就是獨角獸企業, 全世界的交易所都在爭奪這些優秀的公司。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院務委員兼宏觀研究部主任、首席研究員賈晉京在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採訪時表示。

與傳統企業“一股一權”的股權架構不同, 這些獨角獸企業在多輪融資過程中, 為了讓創辦人在持股較少的情況下, 繼續控制公司, 往往傾向於採用“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 阿裡巴巴、京東和百度都是如此。

“這些獨角獸企業代表了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發展的新方向, 如果用傳統的規則來衡量他們, 就很難讓資本市場獲得這些優秀的資源。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說。

美國市場是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的, 也因此, 阿裡巴巴在信奉同股同權的港交所碰壁之後, 轉去了紐交所上市, 上市當天上漲38%, 市值一度達到2314億美元。

根據港交所曾在諮詢檔中披露, 過去十年在香港上市的新經濟行業公司僅占香港總市值的3%, 相比之下, 倫敦交易所達到14%, 紐約交易所達到47%, 納斯達克該比例甚至高達60%。

港交所也一直在尋求改變, 但是市場對於“同股不同權”依然有較多爭議。

香港證監會就曾表示, 禁止阿裡巴巴在港上市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的決定, 認為允許“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可能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對此, 趙錫軍說:“港交所目前的做法是在傳統規則基礎上, 拓展了投資的範疇, 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的選擇, 而並未推翻原有規則。 對於不想投資‘同股不同權’企業的投資者, 依然可以選擇傳統股權架構的企業。 ”

他進一步肯定了港交所的改革,

認為這種做法充分尊重了市場和經濟發展的規律, “目前促進經濟增長的要素已經發生了變化, 技術與科研人員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動力, 允許這樣的企業上市, 讓這些要素更好地創造價值, 也是為了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的回報。 ”

李小加也曾表示, 在新的規則中, 現有規則對於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不受控股股東侵害所涉及的投資的保護措施, 絲毫沒有因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而改變或者減少。

同時他也指出, 為了應對有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風險, 未來還將對這一權利設定更具針對性的特殊投資者保護措施。

對A股市場的影響 觀點不一

各大交易所都在採取措施吸引獨角獸企業。

今年1月, 新加坡交易所宣佈對同股不同權敞開懷抱, 決定允許採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有關條例將在今年上半年內制定。

今年2月,紐交所為了爭奪獨角獸公司而制定的特殊上市規則:“直接上市”的提案也已經獲批。直接上市的企業只需登記現有股票,便可在資本市場中實現自由交易。

A股市場也開始向獨角獸企業示好。

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上個月已經獲得國務院同意。這也意味著CDR試點落地,促使在海外上市的“獨角獸”回歸A股腳步加速。

面對來自國際與內地的競爭,港交所也不甘示弱,將原本本次改革所需約4個月的徵詢期直接縮短至兩個月。

對此,趙錫軍表示:“對於交易所來講,肯定都希望吸引到優秀的公司,這是每個交易所對優秀資源的一種競爭。”

同時,趙錫軍認為這將是一個長期的競爭,“交易所對優秀企業的吸引力,並不局限於某一件事或是某一個階段,交易所需要對上市規則不斷有新的研究與考慮,甚至是新的制度安排,提供更適合的服務,這種競爭是長期的。”

但是賈晉京則認為,在吸引獨角獸企業這件事情上,A股與港股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上市資源整體上來講還是稀缺的,潛在上市企業與市場之間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上市公司在選擇上市地點時也存在自己經營策略的考慮,有些公司甚至會選擇港股與A股都上市。”

作者:楊佳欣

編輯:楊佳欣

決定允許採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有關條例將在今年上半年內制定。

今年2月,紐交所為了爭奪獨角獸公司而制定的特殊上市規則:“直接上市”的提案也已經獲批。直接上市的企業只需登記現有股票,便可在資本市場中實現自由交易。

A股市場也開始向獨角獸企業示好。

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上個月已經獲得國務院同意。這也意味著CDR試點落地,促使在海外上市的“獨角獸”回歸A股腳步加速。

面對來自國際與內地的競爭,港交所也不甘示弱,將原本本次改革所需約4個月的徵詢期直接縮短至兩個月。

對此,趙錫軍表示:“對於交易所來講,肯定都希望吸引到優秀的公司,這是每個交易所對優秀資源的一種競爭。”

同時,趙錫軍認為這將是一個長期的競爭,“交易所對優秀企業的吸引力,並不局限於某一件事或是某一個階段,交易所需要對上市規則不斷有新的研究與考慮,甚至是新的制度安排,提供更適合的服務,這種競爭是長期的。”

但是賈晉京則認為,在吸引獨角獸企業這件事情上,A股與港股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上市資源整體上來講還是稀缺的,潛在上市企業與市場之間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上市公司在選擇上市地點時也存在自己經營策略的考慮,有些公司甚至會選擇港股與A股都上市。”

作者:楊佳欣

編輯:楊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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