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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產調控出臺!新政車位、精裝修也納入調控範圍

28日, 省政府辦轉發省住建廳《關於加強精准調控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 強調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繼續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八條措施的通知》, 進一步精准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 保持房地產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點擊查看官網入口

要求福州、廈門兩市試點在土地出讓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條件, 直至現房銷售;將車位車庫價格、精裝修費用納入價格調控範圍, 以防變相漲價。

按不同片區調控地價、房價

按照“總體有目標、片區有控價、調控有手段”的要求, 加快構建科學的房價控制體系, 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

各設區市中心城區要結合城市功能空間分佈、片區差異、住房供需狀況等實際, 劃分若干個調控片區, 制定不同片區的地價、房價管控目標,

編制片區調控實施方案, 報省國土廳和省住建廳備案。

各縣(市)要根據實際, 制定本地區地價、房價管控方案, 並報設區市主管部門備案。

車位車庫、精裝修也納入價格調控範圍

各地政府要組織住建、國土、稅務、統計、價格等部門定期會商, 一盤一評估, 以“同地段、同區域、同品質”樓盤近半年成交均價為基準, 按照片區控價目標, 合理確定年度、月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並將車位元車庫價格、精裝修費用納入價格調控範圍, 以防變相漲價。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執行預售價格備案要求, 銷售價格超過備案價格的, 房地產主管部門不予網簽。

土地出讓時就要控制房價

各地要公佈住宅用地供應年度計畫,

九個設區市本級、百萬人口以上縣(市)還應公佈三年滾動計畫和中期規劃, 科學制定各片區土地出讓計畫, 合理調控城市中心城區不同片區土地出讓節奏, 實現均衡供地。

要根據片區控價目標, 在土地出讓環節即公佈該地塊房價控制限額、上市銷售期限採取“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出讓土地, 穩定市場預期。

福州、廈門兩市試點在土地出讓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條件, 直至現房銷售。

各地未達到調控目標要問責

各地要鼓勵引導房地產企業順應調控, 同心同向。 要依法規範房地產市場, 加強部門協同監管, 把房地產行業企業納入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範圍。 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信用綜合評價。

由省住建廳牽頭制定房地產領域“黑名單”管理辦法, 對失信房地產企業, 住建、國土、稅務、金融、工商部門共同實施聯合懲戒, 並將房地產企業信用資訊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福建)向社會公示, 促進房地產企業依法誠信經營。

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將房地產市場調控列入年度督查考核範圍, 各級住建、國土、價格、工商等部門要加強部門聯動, 形成合力, 確保實現我省房地產調控總體目標。

縣、市住建主管部門, 要以縣、市為單元建立房價評價考核體系, 根據住房市場供求關係和庫存情況實施綜合調控, 對本地區房價、地價管控目標以及土地供應計畫完成情況, 實行月度評價;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每季度開展專項督查,

重點檢查“一盤一評估”制度執行情況、片區供地計畫落實完成情況;省住建廳、國土廳、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物價局等部門聯合制定出臺調控目標考核管理辦法, 對未實現調控預期目標的, 組織開展約談問責。

保持房地產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通知》強調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繼續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八條措施的通知》, 進一步精准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 保持房地產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圖文編輯:藍房網廈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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