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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推行“搖號購房” 能否保障選房公平?

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部分銷售亂象, 去年5月以來, 多地先後出臺搖號購房政策。 經梳理, 截至目前, 已有上海、南京、長沙、成都、武漢、杭州、西安等7座一二線熱點城市先後進入“搖號購房”時代。

此類政策的密集出現引起了廣泛關注, 各地政策有何異同?具體如何實施?實施“搖號購房”後效果怎樣?

各地政策存在差異性

自2017年開始的人才爭奪戰, 西安、成都、南京和武漢等全國多個二三線城市相繼出臺人才吸引政策, 對房地產市場形成了一定的支撐。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 這些實行“搖號購房”的城市都是人口淨流入城市。

目前, 實施新政的7個城市共同點在於, 均強調一次性申報所有房源, 或一次性售出所有准售房源;強調搖號購房過程的公平和公正;均提出由公證機構在搖號過程中進行指導。

而各地的搖號政策也存在差異性。 上海和成都規定, “所有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均採用搖號。 而杭州、南京、長沙和西安等城市, 則只針對購房客戶數量大於可供房源數量的項目。 如杭州規定, 意向客戶登記數少於推出房源數的, 不需要公證搖號售房;武漢的搖號政策只建議“意向購房人數多於專案准售房源的, 宜採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

值得注意的是, 杭州、武漢、成都、長沙均對無房家庭給予優先選房的政策傾斜, 部分城市明確了剛需房源比例,

將有利於公平選房。

“陽光”搖號 最大限度確保公平買房

從各地出臺的搖號購房細則來看, 房地產開發企業均應依據公證機構搖號結果, 組織購房者按序選房並辦理有關手續, 有關部門對選房和登記備案過程進行監督。

多個城市的搖號細則明確, 全款支付的購房者不得被特殊對待, 開發商不得設置捆綁銷售、掛牌價外收費等不利於購房人的登記條件。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劉璐表示, “搖號購房能最大限度確保購房者公平買房。 ”而上海首個搖號樓盤“同濟融創玫瑰公館”在取得預售證之前, 開發商就發佈聲明, 做出抵制炒房, 杜絕“抵制炒房行為、杜絕不良機構從中謀私利”的承諾, 並給出舉報熱線。

取得預售證後, 則會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系列公告——銷售公告、准售房源公告、搖號排序、開盤選房規則、有效意向認購客戶名單公示、開盤搖號結果公示等關鍵資訊。

易居智庫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認為, 部分城市的搖號購房政策對於剛需人群的傾斜, 有助於他們能夠以較為公平的方式選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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