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的利弊分析
特許連鎖又叫特許加盟連鎖或合同連鎖, 是總部與加盟店依靠契約結合起來的一種形式。 它是指特許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許方使用, 受許方按合同規定, 在特許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 並向特許方支付相應費用的一種模式。 特許連鎖是當今世界上發展最快的連鎖形式。
1、採取特許經模式的有利分析:
對於特許人來說, 建立一個特許經營體系, 可以迅速的進行擴張;緩解直營發展帶來的資金壓力;產生規模效應;以及在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
(1)通過建立特許經營體系, 特許人能在全國範圍內, 而只用最少的風險資金和管理資源。 同時由於被特許人對當地市場的瞭解和熟悉, 特許經營企業在各地的擴張往往會更加順利。
(2) 特許人快速擴大自己的事業, 需要巨額的資金, 通過吸引加盟者的加入, 使特許人資金的投入遠小於開設直營分店需投入的資金。 使得特許人可以更快的速度發展業務而不受資金的限制。
(3) 獲得規模經濟優勢。 特許經營體系將所有的零散資本被特許人聯合起來, 組成了一個對外以統一資本形式運作的企業, 從而可以更加容易獲得規模經濟優勢。
(4) 特許人遇到的人事問題較少, 因為他不需要去處理每個分支店中可能出現的人事問題。
(5) 特許人無需冒很高的風險, 也無需處理各分店在日常經營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 而他仍然能獲得合理的利潤。
2、採取特許經營的不利分析
(1)特許人要承擔因被特許人的經營出現失誤帶來的風險
特許經營以一個整體形象出現, 當一個被特許人的經營出現失誤時, 會被公眾認為是整個特許體系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有問題, 這樣會增加特許人的經營面臨著不確定的風險。
(2)特許人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選擇合適的被特許人, 並給予被特許人有效的營業培訓。 在被特許人的經營過程中, 特許人還需要不斷給予支援, 這需要耗費大量資源。 同時, 特許經營的收益有可能會低於直接投資的利潤潛量。
(3)由於對加盟店沒有直接所有權, 當加盟店主掌握了一定的經營技巧, 可以獨立經營時, 往往會鬧獨立, 如果沒有特殊的技能, 特許人對此情況很難控制。 如果特許權涉及一些專利技術等技術秘密, 而總部沒有形成有效的控制機制,
(4)由於有長期合約約束, 當總部在經營過程中發現被特許人並不合適時, 也很難中斷與被特許人的合作。
(5)被特許經營者在特島特許經營權之後, 為了取得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不注重產品的品質及對客人的服務, 這都會影響企業的信譽及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