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李滄區百通重慶花園16號樓三單元。
“這個電梯已經壞了七八天了!”這可苦了18位業主, 尤其是住在高層的居民, 出門恐懼症都有了!
業主趙女士說, 物業每個季度都會收取四五十塊錢的電梯費。 如今電梯壞了, 又讓業主們一家掏一百多塊錢, 這讓大傢伙覺得很蹊蹺。 業主們都想要物業公示一下收支明細, 做到公開透明, 可是物業對大家的要求視若無睹。 業主們也都較起了勁兒, 你不公示收支明細, 這錢我們就不交了。 後來, 還是物業主動修好了電梯。
誰知開了五六天, 電梯又突然給停了。
這時業主們才知道, 物業是故意停的, 是想讓大家把錢交上, 然後才給我們運行。
“想要維修, 必須每家交上140多元的費用!”
問題就僵在這裡。
每季度都交電梯費, 這筆錢上哪兒去了?
物業為何一直不公開收支明細?
又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
對此, 你有何高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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