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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的“鐵公雞”終於分紅了,但分紅並不一定是什麼好事

A股史上最摳門“鐵公雞”之一, 連續19年未分紅的浪莎股份終於分紅了。

浪莎股份4月23日晚披露年報, 公司2017年營收為3.43億元, 同比增長27.63%;淨利為2295萬元,

同比增長70.55%。 基本每股收益0.236元。 公司擬每10股派發現金0.6元(含稅), 為該公司上市以來首次分紅。

發出分紅的消息後, 許多股民表示感謝, 但是分紅並不一定是什麼好事。

其實很多公司和之前的浪莎股份一樣, 上市後在資本市場上仍然是“一毛不拔”。

除了2017年新上市的企業以外, 今年仍有有30家上市公司自上市以來從未分紅。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企業上市日期較早, 有24家公司在1990年至2000年之間上市, 有6家企業上市期在2000年至2010年之間。

從30家“鐵公雞”的未分配淨利潤來看, 常年為負值的佔據了大多數。 如果這些公司要給出分紅, 意味著要將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現金資產, 轉移出表, 實打實地送到了投資者的手上。

可是虧損下進行分紅, 有危害上市公司經營的危險, 這種現金分紅不是回報股東的表現, 最終受損失的依舊是投資者, 不分紅的“鐵公雞”們其實也有自己的苦衷, 不是不想分, 而是全盤考慮。

此次浪莎股份合併報表後, 母公司經全資子公司向其分紅彌補遺留虧損後,

未分配利潤為667.52萬元, 每10股派發0.6元, 其實象徵意義更大一些。

現金分紅很多時候不利於企業發展, 如果一個成長中的企業, 每年的盈利投資生產可以創造更大的價值, 就沒必要分紅, 投資者持有股票享受股價上漲的快感就可以了。

例如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現在的股價相比1965年巴菲特剛入駐時的股價, 上漲超過一萬倍, 該公司在巴菲特手中40多年從未分紅, 根本原因就是巴菲特相信利潤在他手中能夠持續創造出給股東更大的收益。

所以為什麼通過現金分紅的方式把企業的利潤給你?那是因為企業找不到更好的投資專案來超過錢在你手中所能獲得的利潤。

比如10塊錢交給企業它去投資可能1年只能賺5毛, 還給股東股東可能1年賺1塊, 那麼就該分紅, 反過來企業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回報更高的話就該把利潤留給企業而不是分紅。

事實上, 股市裡真正賺錢還是得股價弄上去, 股價開漲的時候, 才是股民和股東“賺錢”的時候。

分紅只能算是股市裡的“零花錢”,

而且僅從現金分紅的那一個時間點來算的話, 因為你手中現金上升, 股票市值下降(除權), 你連“零花錢”都沒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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