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金普新區財政金融局獲悉, 為全面促進新區及大連自貿片區金融業態繁榮發展, 加快金融資源聚集, 加速金融創新發展, 優化金融發展環境, 金普新區管委會日前印發了《金普新區促進金融業發展財政扶持辦法》。 辦法規定, 對新設或引進的金融業各類機構總部, 落戶最高可享獎勵2000萬元。
該辦法以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各具特色、相互包容為原則, 進一步統籌完善政策體系, 在金融市場發展體系、重點金融領域項目、自貿金融開放創新、企業上市掛牌及金融人才建設等方面設立獎勵、補貼和扶持,
此次扶持政策力度大、覆蓋廣、著眼全面, 涉及機構落戶、運營、人才、業務創新及服務實體等各方面。 辦法規定, 對新設或引進的金融業各類機構總部, 落戶最高可享獎勵2000萬元, 辦公用房補貼最高可享500萬元, 根據綜合貢獻情況, 連續5年給予企業運營獎勵, 對高管人才獎勵不設年限限制。 對股權投資企業、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企業, 根據投融資額給予專項投資及融資獎勵, 上不封頂。
此外, 對金融業各類機構在自貿區內開展金融服務、產品和模式創新,
該辦法大力支持新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給予企業上市補貼最高310萬元、新三板掛牌補貼最高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