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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書挺費飯,您買書是行善

我寫書挺費飯, 您買書是行善

丁啟陣

丁啟陣的部分著作

每到有新書出版的時候, 總會有朋友在表示祝賀的同時, 或明說, 或暗示,

表達希望得到“拜讀大作”、“學習新著”、“先睹為快”之類的願望。

對作者而言, 這實在是一個難題。 難題之難, 至少有如下五端:

一是不知索書者態度是否真誠。 出書是著作者的喜事, 索書是祝賀者的雅意。 但是, 這雅意有真假之別。 這個世界上, 真心為友人出版新著而感到高興的人, 大概是有的。 但出於禮貌修養烘托一下氣氛即江湖賣藝人訴說的“捧個人場”者, 一定不在少數。 因此, 有求必應, 倒有可能將他人置於尷尬境地:人家不過是隨口一說, 你卻來真的, 咬牙切齒撕掉塑封, 龍飛鳳舞簽名題贈, 煞有介事雙手奉上。 面對你的盛情奉獻, 接與不接, 使人犯難, 騎虎難下, 進退失據。

二是慷慨可能反而給人平添煩惱。 贈書是作者的慷慨,

接受贈書是捧場者的大度。 書籍交接的瞬間, 可能有莊嚴、崇高之類的感覺。 但是, 完成交接之後, 書籍就可能變成接受者的雞肋——讀之無趣, 棄之不忍。 不辭辛苦, 輾轉道路, 拿回家之後, 馬上會面臨放置的問題。 住房寬敞、書架充足的稍好些, 蝸居之家就會有無處安置的問題。 書架上豎立的圖書早已密密麻麻, 擁擠得針紮難入。 放在哪裡, 都會像贅疣般礙眼。

三是違背了“書非買不讀”的規律。 人多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賤脾氣, 輕易得來的東西不懂得珍惜。 因此有“書非借不讀”、“書非買不讀”的說法。 非借不讀, 那是因為跟人借書時, 開過尊口, 期限將至, 受到催迫, 不讀一遍, 心有不甘, 不好意思;非買不讀, 這是因為沒有銀錢上的破費,

便視它為它“一錢不值”, 連打開看一看的興致和熱情也提不起來。 而在破費了若干銀錢之後買來的書籍, 如果不讀, 便會覺得如同浪費了那銀錢——因此感到心疼乃至肝疼。

四是無意之間得罪一批朋友。 人類是群居動物, 具有明顯的社會屬性。 一個正常的人, 總會有若干朋友、熟人。 出版了著作, 雨露均沾, 朋友熟人, 人手一冊, 是不現實的。 因為朋友、熟人的界線是因人而異、隨時調整的。 你不認為他是朋友, 他可能當你是朋友——其實沒有贈書之事的時候, 他也未必當你是朋友。 一般而言, 只能擇較為親近者贈之。 但這“親近”二字卻從來都沒有清晰的界線, 趙錢孫李, 張三李四王二麻子, 親疏界線劃在哪裡, 這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即使作者劃得清楚,

被劃者是否認可, 又是一個問題。

五是違反“讀書都為稻粱謀”的古訓。 普通讀書人讀書寫作, 有如農夫耕種田地, 牧民蓄養牛羊, 漁民捕魚捉蝦, 為的是養家糊口。 著書立說者, 不免心存宣傳學術、弘揚思想之類的念頭和幻想。 但是, 那必須具備一個前提條件:解決了生存問題之後。 龔自珍的名句“避席畏聞文字獄, 讀書都為稻粱謀”, 的確道出了多數讀書人、著作者的實際境況。 出書後自掏腰包買書送人, 固然可以博些許慷慨名聲, 但這種做法, 既危及自身生存, 又助長他人不愛讀書的脾氣。 害人害己, 得不償失。

儘管有上述那麼多的難處, 但我也並不主張“一毛不拔”——一本書都不送。 寫作過程中給予過幫助的人, 真愛讀書的人,

好學但經濟狀況不佳的青年, 能讓書本發揮積極作用的人, 等等, 都可以是贈書的物件。

有些作家(比如路遙)在著作出版或者獲獎後, 為了表示慶祝, 表達謝意, 舉債買書, 廣贈親友。 結果, 把自己弄得更加窮困潦倒, 甚至英年早逝。 每當看到這類故事, 我總是在對稿酬(版稅)制度表示憤怒的同時, 也對親友們的行為表示遺憾。 每個人掏錢買一本書, 是輕而易舉的善事, 對作者是鼓勵, 是支持;而讓作家給眾多親友贈書卻可能是忍痛拔毛, 對寫作是妨礙, 是傷害。

“你出了新書, 就應該送我一本”的邏輯, 我認為比孔乙己的“竊書不算偷”還要差勁。 因為, 偷來的書, 是一定會認真閱讀的;而從作者那裡白要來的書, 通常是會束之高閣——最大用途是拿它作炫耀的材料, 因為作者署名時通常會寫“請某某先生或女士指正”之類字樣,滿足一下虛榮心。

出書贈友,我從前也曾認為是很自然的事情,也贈出過不少書。漸漸地,我感悟到一個道理:贈書不同於贈人玫瑰。贈人玫瑰,手有餘香;贈人著作,手會哆嗦。不需要的人,即使把書翻開,攤在他面前,他也未必會瞄上一眼;而真正需要它的人,是不會在乎區區幾十元錢的。

出第一本書,難抑喜悅之情,自購贈友,可以;一輩子難得出版一本書,唯恐他人不知道,廣贈親友,也可以。像我現在這樣,接二連三地出版新書,就沒有必要這樣做了——於己是送不過來,於人則可能不勝煩擾。

寶劍贈英雄,紅粉贈佳人,著作贈讀者——我斗膽奉勸禮節性捧場、要到贈書後並無意認真閱讀……的朋友們,請你們慎開尊口。

亂曰:

贈出千百本會犯難,買入一兩冊很簡單。

我寫書出版挺費飯,您掏錢買書是行善。

因為作者署名時通常會寫“請某某先生或女士指正”之類字樣,滿足一下虛榮心。

出書贈友,我從前也曾認為是很自然的事情,也贈出過不少書。漸漸地,我感悟到一個道理:贈書不同於贈人玫瑰。贈人玫瑰,手有餘香;贈人著作,手會哆嗦。不需要的人,即使把書翻開,攤在他面前,他也未必會瞄上一眼;而真正需要它的人,是不會在乎區區幾十元錢的。

出第一本書,難抑喜悅之情,自購贈友,可以;一輩子難得出版一本書,唯恐他人不知道,廣贈親友,也可以。像我現在這樣,接二連三地出版新書,就沒有必要這樣做了——於己是送不過來,於人則可能不勝煩擾。

寶劍贈英雄,紅粉贈佳人,著作贈讀者——我斗膽奉勸禮節性捧場、要到贈書後並無意認真閱讀……的朋友們,請你們慎開尊口。

亂曰:

贈出千百本會犯難,買入一兩冊很簡單。

我寫書出版挺費飯,您掏錢買書是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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