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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證券新規落地,摩根士丹利、瑞士銀行迫不及待

本文編選自“Wind資訊”。

4月29日淩晨時分經國務院批准, 證監會正式發佈《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資辦法》)。 業內解讀稱, 利好中國資本市場。

《外資辦法》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 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體現外資由參轉控, 將名稱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這些機構將受益

早前據澎湃新聞記者的不完全統計, 最先有望分得新政策一杯羹的合資券商有東方花旗證券、高盛高華證券、華菁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瑞信方正證券、瑞銀證券、申港證券、中金公司、中德證券等共計9家,

其股東資訊如下表所示。

鳳凰財經披露, 在2017年年初時, 曾有外媒報導稱,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和瑞士銀行(UBS)都在計畫提高對中國證券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 因此,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和瑞銀證券目前成為外資增資確定性最大的兩家合資券商。

摩根士丹利早在1993年就開始進入中國, 2010年12月31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與華鑫證券共同出資設立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 合資公司的成立時間為2011年5月4日, 註冊地在上海, 華鑫證券在合資公司中持有三分之二的股權, 而摩根士丹利持有三分之一股權, 相當於在當時規定下滿格持股。

之後, 原本三分之一的限制紅線被放開到49%。 目前摩根士丹利方面的持股比例已經升至49%, 也就是說, 也已經在現行規定下頂格持股。

每次都進行頂格持股, 摩根士丹利的進軍決心可見一斑。 而在持股限制從49%放開至51%的消息傳出後, 摩根士丹利的合資方華鑫證券母公司華鑫股份(600621), 股價已經率先表現,

在11月10日應聲而上, 沖上漲停板。

不妨留意的是, 上述合資券商的中資股東之中, 有不少都是目前A股上市的券商股公司, 除了華鑫股份, 還有東方證券(600958)、方正證券(601901)、山西證券(002500), 此外, 中金公司則在港股上市, 代碼為03908.HK。

與此同時, 證監會的資料顯示, 目前已有十餘家合資券商正在排隊等待審批。

具體來看, 大華繼顯陸金(雲南)證券的合資股東方包括新加坡的大華繼顯, 以及國內的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雲南金控投資基金股權有限公司。

嘉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合資股東包括港資的英皇證券, 以及內地機構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瀚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合資股東包括港資的瀚華金控、新華匯富金融, 以及內地的江北嘴集團。

不過, 值得注意的是, 外資從合資機構中撤資的新聞, 在近年來也是屢見不鮮。

最近的例子, 是蘇格蘭皇家銀行退出華英證券。

2011年4月20日, 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 註冊資本人民幣8億元, 其中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66.7%, 蘇格蘭皇家銀行出資比例為33.3%。

而在6年之後的2017年9月, 蘇格蘭皇家銀行的股權被國聯證券悉數收購, 華英證券告別合資券商身份, 成為國聯證券的全資子公司。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原合資券商一創摩通的身上。 2011年成立的第一創業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在2017年7月3日完成股權更迭, 摩根大通正式退出, 公司更名為一創投行, 成為第一創業的全資子公司。

機構解讀:利好中國資本市場

此前對於外資機構投資合資券商門檻將被清除一事, 市場人士曾分析稱, 外資機構的門檻被清除, 對A股市場也是一大利好。

根據新浪財經報導, 據業內人士透露, 有時候外資由於無法謀求控股股東的地位, 在合資機構中話語權不高, 所以是出於戰略佈局考慮而選擇了退出。 但該人士也坦言, 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外資在中國經營金融機構的障礙之一。

此次正式發佈實施的《外資辦法》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大的變化, 是取消了“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 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證券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不超過30%”的要求, 不再對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證券公司股份另設比例限制。 這或許意味著外資可以在國內全資控股證券。

但對於基金方面,證監會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對境外投資者進一步開放,允許外資持股比例達到51%,不涉及對現有規則的修改。

私募機構星石投資曾認為,外資可控股合資券商是中國未來整體經濟更加開放的先行體現。外資的實質性進入,將提高國內機構的競爭力。對外開放加大將開啟中國新金融開放週期,未來,中國市場的全球價值將逐步顯現,利好A股。

相關機構表示,中國新金融開放週期,這“新”字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新金融體系核心確定,穩定金融體系全域。從金融系統健康狀況來看,隨著銀行資產品質改善和實體投資效率提升,目前的中國整體資產的投資機會正在顯現。二是新金融週期下,以居民收入和消費來刻畫金融週期更為貼切,而非傳統的信貸、房地產。經濟結構轉型下的中國,消費已經超越投資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最重要因素。

該機構解釋,中國市場的全球價值將逐步顯現。海外資金對中國由低配到標配,增量資金流入改變流動性緊平衡下市場的存量博弈局面。對A股而言,機構資金流入重振價值投資偏好,支援中國A股票市場資產價值繼續重估,可以預見,外資在A股的持股比例有望繼續提高,利好中國資本市場。

《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為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擴大證券業對外開放,促進高品質資本市場建設,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正式發佈《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資辦法》)。

按照有關立法程式的要求,自2018年3月9日開始,證監會在官網和“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就《外資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來自11家單位(國內外金融機構5家、行業組織3家、政府機構2家、律師事務所1家)、5名個人的52條回饋意見。總體看來,各方均建議儘快出臺《外資辦法》,讓對外開放政策落地,引入境外機構先進經驗,引入專業能力,引入良性競爭,提升服務水準,推動證券行業穩步健康發展。同時,有關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證監會認真梳理研究,採納了合理可行的意見和建議,相應修改完善《外資辦法》。

《外資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

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體現外資由參轉控,將名稱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範圍需與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

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將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調整為“應當符合國家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安排”。

四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於國際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準。

五是明確境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證券公司性質變更相關政策。

《外資辦法》出臺後,我會相應更新證券公司設立審批等行政許可服務指南,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依照《外資辦法》和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報送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等申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40號

經國務院批准,現公佈《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士餘

2018年4月28日(Wind資訊綜合自澎湃新聞、鳳凰財經等)

這或許意味著外資可以在國內全資控股證券。

但對於基金方面,證監會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對境外投資者進一步開放,允許外資持股比例達到51%,不涉及對現有規則的修改。

私募機構星石投資曾認為,外資可控股合資券商是中國未來整體經濟更加開放的先行體現。外資的實質性進入,將提高國內機構的競爭力。對外開放加大將開啟中國新金融開放週期,未來,中國市場的全球價值將逐步顯現,利好A股。

相關機構表示,中國新金融開放週期,這“新”字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新金融體系核心確定,穩定金融體系全域。從金融系統健康狀況來看,隨著銀行資產品質改善和實體投資效率提升,目前的中國整體資產的投資機會正在顯現。二是新金融週期下,以居民收入和消費來刻畫金融週期更為貼切,而非傳統的信貸、房地產。經濟結構轉型下的中國,消費已經超越投資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最重要因素。

該機構解釋,中國市場的全球價值將逐步顯現。海外資金對中國由低配到標配,增量資金流入改變流動性緊平衡下市場的存量博弈局面。對A股而言,機構資金流入重振價值投資偏好,支援中國A股票市場資產價值繼續重估,可以預見,外資在A股的持股比例有望繼續提高,利好中國資本市場。

《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為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擴大證券業對外開放,促進高品質資本市場建設,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正式發佈《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資辦法》)。

按照有關立法程式的要求,自2018年3月9日開始,證監會在官網和“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就《外資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來自11家單位(國內外金融機構5家、行業組織3家、政府機構2家、律師事務所1家)、5名個人的52條回饋意見。總體看來,各方均建議儘快出臺《外資辦法》,讓對外開放政策落地,引入境外機構先進經驗,引入專業能力,引入良性競爭,提升服務水準,推動證券行業穩步健康發展。同時,有關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證監會認真梳理研究,採納了合理可行的意見和建議,相應修改完善《外資辦法》。

《外資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

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體現外資由參轉控,將名稱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範圍需與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

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將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調整為“應當符合國家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安排”。

四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於國際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準。

五是明確境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證券公司性質變更相關政策。

《外資辦法》出臺後,我會相應更新證券公司設立審批等行政許可服務指南,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依照《外資辦法》和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報送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等申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40號

經國務院批准,現公佈《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士餘

2018年4月28日(Wind資訊綜合自澎湃新聞、鳳凰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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