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快火速@宜賓翠屏區的小夥伴
2018年翠屏區住房保障申請受理工作
開始登記啦!
申請時間
即日起
受理地點
戶籍地社區居民委員會
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至少有一人為翠屏區9個街道辦事處(東城、南城、西城、北城、南岸、西郊、安阜、趙場、象鼻)所轄範圍內的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或等於16928元(1411元/人均月收入);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其它住房, 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保障面積
人均住房保障建築面積16平方米。
保障方式
1租賃補貼
1.在房屋市場租房居住的無房家庭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的補貼標準:人均月補貼8元/㎡;
2.承租政府直管公房的補貼標準:低保家庭人均計租面積保障12㎡、低收入家庭人均計租面積保障10㎡。 如承租的直管公房面積不足應保障面積的, 按實際承租面積補貼。
2實物配租
1.人均住房保障建築面積16平方米;
2.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額, 其面積納入申請物件自有產權住房面積核定範圍:
(1)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
(2)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住房;
(3)通過繼承方式取得但未辦理繼承手續應繼承份額的住房;
(4)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
(5)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等。
3需提交的材料
☑《宜賓市翠屏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申請審批表》或《宜賓市翠屏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名簿影本;
☑ 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和銀行領取低保的存摺影本或低收入認定意見書;
☑《宜賓市翠屏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承諾書》;
☑ 租賃住房的提供最近一年有效租房協議;
☑ 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一)承租直管公房的, 申請人與直管公房承租人應為同一人或共同保障的家庭成員。 已承租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房的家庭, 申請人在取得實物配租資格後1個月內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或單位自管房(人均住房保障建築面積不足的家庭除外);
(二)同時申請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的, 需各交1份申報材料;
(三)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為戶籍地戶主的, 需提供戶籍地房屋產權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虛報, 瞞報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申請、騙取租賃補貼或騙租保障性住房的;取消住房保障資格, 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已領取租賃補貼必須全額退還。 同時, 職能部門並收回房屋, 自住房保障資格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住房保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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