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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高達300萬元!市南區出臺新政,支持創業載體建設!

創業載體是創客開闢事業的重要保障之一。

為了給創客提供更多創新支持,

青島各個區市對創業載體都有明確的獎補。

近日, 《市南區支持創業載體建設政策實施細則》出臺,

明確了孵化基地的認定條件,

也給創業孵化明確的獎勵。

快跟小創看看去!

創業孵化基地適用範圍

經市南區人社主管部門已認定和擬認定的

區、街道、社區級創業孵化基地。

1/主要功能和基本條件:

場地保障功能。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創業扶持體系和財務管理等制度,能夠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和公共服務空間,有相應的供電、供水、網路等基礎配套設施,能擬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房屋租金減免、物業、寬頻接入使用等費用減免支援。

創業孵化功能。

有完善的創業實體評估准入、管理、退出等規章制度,能夠組織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人員入駐,並通過系列創業服務推動創辦市場主體,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提升創業成功率;入駐創業實體能夠帶動一定數量的人員就業,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產業特色鮮明。

創業服務功能。

有為創業者提供服務的管理服務機構和相應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能夠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能力測試、開業指導、政策諮詢、資訊服務、風險評估、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綜合創業服務,有條件的可引入風險投資公司;組織或協助開展創業指導,協助落實有關創業扶持政策。

認定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孵化基地, 應合理規劃功能區域, 至少須有孵化區、放飛區、培訓區、創業指導區、會議路演區5大功能區域, 發揮創業幫扶作用, 為入駐創業人員開展相關服務。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除了具備以上功能外,還應具備市場推廣功能,能夠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市場策劃、市場行銷、專案推廣等服務;具備事務代理功能,協助入駐創業實體開展法律、會計、審計、評估、專利、金融、企業管理、人才培養等服務,協助退出創業實體做好遷址、工商稅務登記變更等工作。

同時, 各級創業孵化基地應具有合法產權或租賃使用權,與創業實體簽訂入駐協定,明確入駐面積、入駐時間、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各級創業孵化基地應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簽訂正式孵化(合作)合同,

約定雙方合作內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

認定後的基地應制作張貼“青島市創業孵化基地標識”、“市南區創業孵化基地標識”。

2區級創業孵化基地除符合第一、1條功能和條件外, 還需具備下列認定條件:

廠房型基地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以上,樓宇型基地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對入駐新技術研發應用、文化創意等創業實體占入駐實體總數達到80%以上的,建築可最低放寬到1500平方米。

入駐初始或初創期創業實體應分別達到下列標準之一:

①第一檔:創業實體50戶以上, 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總人數200人;

②第二檔:創業實體達到30戶以上,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總人數達到120人;對推進市南區時尚產業發展, 從事新技術研發應用、文化創意產業的基地, 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人數可放寬到90人。

3街道級創業孵化基地孵化面積應在300平方米以上(以上包含本數, 下同), 除符合第一、1條的功能和條件外, 還需具備下列認定條件:

孵化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 入駐10戶以上初始或初創期創業實體;

孵化面積在450平方米以上的, 入駐15戶以上初始或初創期創業實體;

孵化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的, 入駐20戶以上初始或初創期創業實體;

孵化面積在1000平方米的, 入駐25戶以上初始或初創期創業實體;

孵化基地內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總人數達到1:3以上。

4社區小型創業孵化基地孵化面積應在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 同時除符合每一、1條的功能和條件外, 還需具備下列認定條件:

為創業者提供工商註冊、人才招聘、會計服務、法務服務、產品推銷等服務。

每年開展創業培訓、創業沙龍、創業咖啡、創客商談等創業活動不少於4次。

每個孵化基地每年吸納不少於5名創業者成功註冊工商營業執照, 並正常經營滿3個月。

孵化基地有獎勵

對認定的區級創業孵化基地,按照兩個檔次分別給予300萬或200萬元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

其中一次性獎補120萬(或80萬元),首年內分兩次撥付, 其餘資金作為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進行評估發放。

經認定的街道級創業孵化基地, 按照300平方米、450平方米、6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四個檔次,按照80000元/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最高補貼140萬元。

其中一次性獎補分別為24萬元、36萬元、48萬元、80萬元,首年內分兩次撥付,其餘資金作為績效獎補進行評估發放。

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的標準。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每滿1年根據評估複審結果給予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基礎獎補為每年30萬元,經評估複審達到區認定標準的,按年度給予撥付,績效獎補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街道級創業孵化基地每滿1年根據評估複審結果給予績效獎補,績效獎補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績效獎補標準為:創業孵化基地每新增1戶創業實體且吸納就業1人以上,給予1萬元績效獎補;創業孵化基地每新增1戶創業實體孵化成功遷出基地且吸納就業1人以上、在青島行政區域內繼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1.5萬元績效獎補。

經區人社局認定的社區小型創業孵化基地,每年吸納5名以上創業者成功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滿3個月,給予5萬元補貼。

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滿三年後,每年評估仍能達到所認定標準的,對繼續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孵化合同的,按照認定的省、市、區、街道不同級別,每年分別給予20萬、15萬、10萬、5萬四個等級的孵化獎補。

孵化創業有補貼

● 基地內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經區人社部門認定的各級創業孵化基地,每安排一名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市南區戶籍的初始或初創期的創業者,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創辦企業或個體,創業者及帶動就業人員通過所創實體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簽訂房租減免入駐協定,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按照房屋面積第一年補貼10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補貼50%的標準給予基地房租減免補貼。

房屋面積按照孵化間(30平方米以內)和集中辦公區兩種方式進行分別補貼。其中單個孵化房間以實際房屋面積為標準。

按照工位元辦公的集中辦公區域,按照每家入駐企業基礎面積20平方米,入駐企業每帶動就業1名人員(不含創業者本人),補貼面積增加10平方米,以此累加計算,最高補貼面積不能超過該集中辦公區域的實際面積。

● 基地外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根據“青政發〔2017〕27號”檔要求,首次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市南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學院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市南區租賃房屋並備案登記,經營地和註冊地均為市南區的,按每平方米每天補貼1.5元的標準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為30平方米,補貼期限為兩年。

● 創業專案補貼

面對社會公開徵集創業專案,從市人社局創業指導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專家組成評審組,從創業專案的商業模式、專案創新性、專案可操作性三個方面進行評估,通過後進入創業專案庫,按每入庫一個項目3000元的標準給予項目提報人獎勵。

● 市南區對口支援扶貧協作創業補貼。

對與市南區簽訂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地區的前來市南區創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參照市級創業人員一次性補貼、創業人員崗位開發補貼、區級基地內(外)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的標準,享受相關政策,資金從區級促進就業資金中列支。

政策保駕,獎勵護航!

小創期待,新政加持下,

市南區的創業孵化載體

一定能為創客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按照300平方米、450平方米、6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四個檔次,按照80000元/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最高補貼140萬元。

其中一次性獎補分別為24萬元、36萬元、48萬元、80萬元,首年內分兩次撥付,其餘資金作為績效獎補進行評估發放。

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的標準。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每滿1年根據評估複審結果給予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基礎獎補為每年30萬元,經評估複審達到區認定標準的,按年度給予撥付,績效獎補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街道級創業孵化基地每滿1年根據評估複審結果給予績效獎補,績效獎補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績效獎補標準為:創業孵化基地每新增1戶創業實體且吸納就業1人以上,給予1萬元績效獎補;創業孵化基地每新增1戶創業實體孵化成功遷出基地且吸納就業1人以上、在青島行政區域內繼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1.5萬元績效獎補。

經區人社局認定的社區小型創業孵化基地,每年吸納5名以上創業者成功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滿3個月,給予5萬元補貼。

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滿三年後,每年評估仍能達到所認定標準的,對繼續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孵化合同的,按照認定的省、市、區、街道不同級別,每年分別給予20萬、15萬、10萬、5萬四個等級的孵化獎補。

孵化創業有補貼

● 基地內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經區人社部門認定的各級創業孵化基地,每安排一名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市南區戶籍的初始或初創期的創業者,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創辦企業或個體,創業者及帶動就業人員通過所創實體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簽訂房租減免入駐協定,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按照房屋面積第一年補貼10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補貼50%的標準給予基地房租減免補貼。

房屋面積按照孵化間(30平方米以內)和集中辦公區兩種方式進行分別補貼。其中單個孵化房間以實際房屋面積為標準。

按照工位元辦公的集中辦公區域,按照每家入駐企業基礎面積20平方米,入駐企業每帶動就業1名人員(不含創業者本人),補貼面積增加10平方米,以此累加計算,最高補貼面積不能超過該集中辦公區域的實際面積。

● 基地外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根據“青政發〔2017〕27號”檔要求,首次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市南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學院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市南區租賃房屋並備案登記,經營地和註冊地均為市南區的,按每平方米每天補貼1.5元的標準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為30平方米,補貼期限為兩年。

● 創業專案補貼

面對社會公開徵集創業專案,從市人社局創業指導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專家組成評審組,從創業專案的商業模式、專案創新性、專案可操作性三個方面進行評估,通過後進入創業專案庫,按每入庫一個項目3000元的標準給予項目提報人獎勵。

● 市南區對口支援扶貧協作創業補貼。

對與市南區簽訂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地區的前來市南區創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參照市級創業人員一次性補貼、創業人員崗位開發補貼、區級基地內(外)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的標準,享受相關政策,資金從區級促進就業資金中列支。

政策保駕,獎勵護航!

小創期待,新政加持下,

市南區的創業孵化載體

一定能為創客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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