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 為確保生育保險基金收支平衡, 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待遇, 我市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從0.3%提高到0.7%。
據悉, 1995年到2008年3月, 巴中生育保險費率定為1%;2008年4月到2017年12月從1%下調至0.3%。 經四屆市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我市生育保險費費率由0.3%調整到0.7%, 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這是我市第一次上調生育保險費率。
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 個人無須繳費。 據市人社局工傷生育保險科科長喻能芬介紹, 由於2016年國家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等因素影響, 巴中生育保險基金無法維持收支平衡, 影響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正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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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標準
三級甲等醫院:剖宮產5000元, 順產2700元;
三級乙等醫院:剖宮產4700元, 順產2400元;
二級甲等醫院:剖宮產4500元, 順產2200元;
二級乙等醫院:剖宮產4300元, 順產2200元;
一級甲等醫院:剖宮產4000元, 順產2200元;
一級乙等醫院:剖宮產3500元, 順產2200元;
各鄉鎮醫院:順產2200元。
生育津貼支付
財政預算內撥款的國家、事業機關、社會團體的職工生育期間仍執行財政年初預算工資。 其他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機構直接撥付給用人單位。
原標題:我市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調整至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