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交際, 雨、霧天氣增多, 在這種特殊氣候條件下如何保證安全行車, 應加以重視。 雨、霧天氣行車視野不佳, 路面濕滑, 這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檢查制動是否跑偏, 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怕潮濕貨物是否覆蓋妥當。
2.不要滑行並儘量避免猛打方向和緊急制動, 防止側滑。
3.大雨或久雨後, 應注意路基是否疏鬆和可能出現的坍塌, 選擇安全路面, 儘量不要太靠路邊行駛。
4.遇特大暴雨, 視線不清, 不可冒險行駛, 應選擇安全地點暫停, 開小燈和尾燈,
5.遇漫水路面, 切忌冒險行駛, 必須停車觀察, 確認安全後方能低速平穩通過。
二、霧中行車時, 駕駛人還應做到以下幾點:1.霧中行車, 視線模糊, 應低速行駛多鳴號。 白天也要開啟霧燈、近光燈(不要使用遠光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堅持在右側行駛, 不要佔用對方車道。 但注意不要太靠路邊行車, 以防不小心落入路側的排水溝, 或者與路邊臨時停車等待霧散的車相撞。
2.聽到來車喇叭聲後, 應鳴號反應提示出自己的行車位置。 會車時要開、閉燈光示意, 以避免撞車。
3.遇濃密大霧時, 要開亮防霧燈、小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選擇安全路段靠邊暫停, 待大霧散去或能見度有了改善後, 再繼續行駛, 能見度5米以內不要行駛。
4.如果發現前方車輛停靠在右邊, 不可盲目繞行, 要考慮到此車是否在等讓對面來車。 超越路邊停放的車輛時, 要在確認其沒有起步的意圖而對面又無來車後, 適時鳴喇叭, 從左側低速繞過。
5.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能見度小於200米時,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 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於100米時,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於50米時,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