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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求證!增值稅調整申報、一般轉小規模的15個實操爭議點!

本文對幾個爭議問題做初步解讀:

01

5月1日後, 系統是否還可以開出17%、11%的發票?

這個問題之前預期可能會有個過渡期, 沒想到政策遠比想像寬鬆。

18號公告:“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 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 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 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

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

也就是說, 5月1日後, 只要發生的應稅行為應該適用原稅率, 或者應該追認為原稅率, 發票均按原稅率開具, 防偽稅控系統將繼續保留原稅率。

02

5月1日後, 如何按規定開具17%/11%的發票?

18號公告: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預設顯示調整後稅率, 一般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也就是說, 5月1日後, 增值稅開票系統稅率欄次預設顯示調整後稅率(即16%、10%、6%), 如果企業發生需要開具原適用稅率17%與11%的業務發票時, 需要進行手工選擇適用稅率17%或11%。

03

5月1日後, 申報當期發生的17%、11%應稅專案, 如何申報?修改後的申報表無17%稅率欄, 如何填報?

17號公告:“本公告施行後, 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

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 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

怎麼操作?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填寫, 就是現在16%的位置, 是原來17%的位置, 現在發生17%的事項, 就填在16%的位置。

會不會出現“比對不符”?不會, 如果5月1日以後需要申報17%的稅率, 要麼, 是未開票收入, 未開票收入的正數不需要一窗式比對;要麼, 是正常開具發票, 5月1日以後發生的17%稅率事項, 正常開具17%的發票, 所以開17%的發票, 申報17%的稅額, 不會出現比對不符的情形。

04

企業發生哪些業務, 仍按原適用稅率17%、11%辦理增值稅納稅?

18號公告: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 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 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 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 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也就是說, 出現以下情形時, 適用原增值稅稅率17%與11%:

1、5月1日之前已經開具發票, 發生開票有誤、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

2、5月1日之前應稅銷售行為已經發生, 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時。

05

正在執行的合同, 5月1日前後, 是否適用不同的稅率?

《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規定: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 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

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18號公告: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 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 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也就是說, 5月1日前發生的銷售行為按原適用稅率納稅, 5月1日後發生的銷售行為按調整後的適用稅率, 跟是否是正在執行的合同沒有關係, 以實際銷售行為發生時間為准。

06

5月1日後開具原適用稅率17%、11%的發票, 如何申報納稅?

17號公告: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 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 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也就是說, 雖然調整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沒有原適用稅率17%、11%欄次, 但當企業按規定開具原適用稅率的發票時, 在申報納稅時,

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 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進行納稅申報。

07

稅率調整後, 稅控機開票的幾個關鍵點?

(以下為金稅版本, 僅供參考)

1、開票軟體中預置總局提供的最新版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 並於2018年5月1日零時啟用。 5月1日之前仍然顯示17%和11%稅率, 自5月1日零時起, 系統自動將17%和11%稅率更新為16%和10%稅率。

2、企業自建商品編碼庫中, 原來商品是17%和11%稅率的, 到2018年5月1日零時後, 登錄開票軟體時, 系統自動將17%稅率更新為16%, 將11%稅率更新為10%稅率。

3、開票軟體升級之後, 在發票填開介面, 5月1日之前, 商品行稅率欄沒有16%和10%稅率, 5月1日之後, 商品行稅率欄增加16%和10%稅率。

4、對於有效期是2018年5月1日之前的一般納稅人, 開票軟體升級之後, 到5月1日零點之後, 開票介面可以手動選擇17%和11%稅率, 以便處理往期開具的發票及業務,如發票紅沖和補開發票等。

(1)具體政策: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預設顯示調整後稅率,一般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公告)

(2)申報表填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公告規定:“ 本公告施行後,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2018年5月1日後,將開票稅率是17%(符合規定開具)和16%的銷售額均填入16%稅率的欄次;將開票稅率是11%(符合規定開具)和10%的銷售額均填入10%稅率的欄次。

5、對於有效期起是2018年5月1日之後(2018年5月1日之後成為)的一般納稅人,使用本版開票軟體,開票介面只有16%、10%、6%、0%以及現行有效徵收率,無法選擇17%和11%稅率。

08

什麼樣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回小規模納稅人?

並不是每一個年收入不足500萬的一般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而是有兩個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1)當時成為納稅人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是一個生產、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增值稅納稅人,且年收入額滿80萬(生產企業滿50萬),超過當時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後,被登記為(認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2)該企業自申請轉登記之日起,向前倒推12個月(或者4個季度),這段時間的不含稅收入額應該不足500萬元。

綜上,以下幾種納稅人,雖然此前一年(12個月,或者4個季度)銷售額不足500萬,但是也並不滿足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

(1)企業申請登記(認證)一般納稅人是屬於新辦企業或收入不達標企業,主動登記(申請認證)的一般納稅人企業;

(2)提供應稅服務(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且連續12個月銷售額超過500萬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也就是說,生產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企業,當初年收入額未超標,自行申請登記(認證)為一般納稅人,那麼這次不允許轉回;以提供服務、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為主營業務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勿論達標與否,這次也都不允許轉回。

09

這個500萬標準是工業、商業和營改增業務分別計算判斷,還是合併計算?

合併計算。原先是分別按照不同的業務分別計算判斷,如果銷售貨物70萬,提供服務450萬,由於分別不達80萬和500萬的標準,可以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現在是合併計算520萬元,就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了。

10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前後計稅方法如何銜接?

18號公告:納稅人轉登記後,自轉登記下期起(按季申報納稅人自下一季度開始;按月申報納稅人自下月開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轉登記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

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如2018年10月15日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則2018年10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2018年11月(含)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1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如何開具專票?

18號公告:納稅人在轉登記後可以使用現有稅控設備繼續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納稅人除了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外,在轉登記日前已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還可以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2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當期有進項稅額或者存在留抵稅額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如果當期還有留抵稅額,說明進項稅額充足,增值稅稅負較低,一般的企業都不會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轉登記當期有進項稅額這個事確實是不可避免的。18號公告也可謂是很仁慈了,轉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這個科目可以幹什麼?一是可以抵因為發生銷售折讓、折扣而需要補繳的適用原稅率的事項;二是可以抵減稅務稽查、補充申報時發生的應納稅額部分。還有個“三”檔裡沒有體現,就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如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可以繼續轉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進項稅額中抵扣。

13

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原來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尚未開具的適用稅率的發票,是否可以在登記回小規模納稅人以後補開?

18號公告: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未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補開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補開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這裡的增值稅發票應該既包括專票也包括普票。

14

會不會出現5月剛轉回小規模納稅人,6月發現前12個月已經超過500萬,7月又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不會。5月轉回小規模,從6月開始重新計算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不會和之前的銷售額連續計算,所以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連續不超過12個月,比如6月份一個月就超過500萬,則應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應該是從6月份開始重新計算。

15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時間規定?

財稅〔2018〕33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是否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由其自主選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的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後仍可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任何一個月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要滿足上文說過的規定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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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處理往期開具的發票及業務,如發票紅沖和補開發票等。

(1)具體政策: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預設顯示調整後稅率,一般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公告)

(2)申報表填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公告規定:“ 本公告施行後,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2018年5月1日後,將開票稅率是17%(符合規定開具)和16%的銷售額均填入16%稅率的欄次;將開票稅率是11%(符合規定開具)和10%的銷售額均填入10%稅率的欄次。

5、對於有效期起是2018年5月1日之後(2018年5月1日之後成為)的一般納稅人,使用本版開票軟體,開票介面只有16%、10%、6%、0%以及現行有效徵收率,無法選擇17%和11%稅率。

08

什麼樣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回小規模納稅人?

並不是每一個年收入不足500萬的一般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而是有兩個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1)當時成為納稅人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是一個生產、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增值稅納稅人,且年收入額滿80萬(生產企業滿50萬),超過當時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後,被登記為(認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2)該企業自申請轉登記之日起,向前倒推12個月(或者4個季度),這段時間的不含稅收入額應該不足500萬元。

綜上,以下幾種納稅人,雖然此前一年(12個月,或者4個季度)銷售額不足500萬,但是也並不滿足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

(1)企業申請登記(認證)一般納稅人是屬於新辦企業或收入不達標企業,主動登記(申請認證)的一般納稅人企業;

(2)提供應稅服務(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且連續12個月銷售額超過500萬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也就是說,生產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企業,當初年收入額未超標,自行申請登記(認證)為一般納稅人,那麼這次不允許轉回;以提供服務、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為主營業務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勿論達標與否,這次也都不允許轉回。

09

這個500萬標準是工業、商業和營改增業務分別計算判斷,還是合併計算?

合併計算。原先是分別按照不同的業務分別計算判斷,如果銷售貨物70萬,提供服務450萬,由於分別不達80萬和500萬的標準,可以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現在是合併計算520萬元,就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了。

10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前後計稅方法如何銜接?

18號公告:納稅人轉登記後,自轉登記下期起(按季申報納稅人自下一季度開始;按月申報納稅人自下月開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轉登記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

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如2018年10月15日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則2018年10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2018年11月(含)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1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如何開具專票?

18號公告:納稅人在轉登記後可以使用現有稅控設備繼續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納稅人除了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外,在轉登記日前已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還可以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2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當期有進項稅額或者存在留抵稅額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如果當期還有留抵稅額,說明進項稅額充足,增值稅稅負較低,一般的企業都不會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轉登記當期有進項稅額這個事確實是不可避免的。18號公告也可謂是很仁慈了,轉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這個科目可以幹什麼?一是可以抵因為發生銷售折讓、折扣而需要補繳的適用原稅率的事項;二是可以抵減稅務稽查、補充申報時發生的應納稅額部分。還有個“三”檔裡沒有體現,就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如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可以繼續轉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進項稅額中抵扣。

13

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原來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尚未開具的適用稅率的發票,是否可以在登記回小規模納稅人以後補開?

18號公告: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未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補開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補開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這裡的增值稅發票應該既包括專票也包括普票。

14

會不會出現5月剛轉回小規模納稅人,6月發現前12個月已經超過500萬,7月又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不會。5月轉回小規模,從6月開始重新計算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不會和之前的銷售額連續計算,所以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連續不超過12個月,比如6月份一個月就超過500萬,則應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應該是從6月份開始重新計算。

15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時間規定?

財稅〔2018〕33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是否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由其自主選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的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後仍可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任何一個月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要滿足上文說過的規定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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