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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前車車窗甩出一團白色物體,竟是別人用過的……

前天, 余姚交警發佈消息, 余姚開出了第一張“車窗拋物”罰單。

根據監控畫面顯示, 當天上午10點12分, 在四明東路與城東路路口, 一輛奧迪轎車慢慢行駛在機動車道上,

後面一輛雪佛蘭轎車從奧迪轎車右側超了上來。

這時, 從奧迪車後座車視窗突然甩出一大團白色物體, 直接落在了雪佛蘭轎車的前擋風玻璃上。

沒多久, 雪佛蘭轎車上的一名女司機停車, 下車準備找奧迪車司機理論,

但奧迪車卻揚長而去。 這名氣憤的女司機最終選擇報警。

根據這名女司機提供的車牌號碼, 余姚交警很快找到了肇事車輛和車主。 當天下午, 雙方當事人到交警大隊處理這一事情。

經調查, 奧迪車駕駛員為邊某, 湖北仙桃人, 在慈溪工作。

當時, 邊某送70多歲的母親到余姚某地乘坐大客車, 副駕駛室坐著他的母親和女兒。 駕駛途中, 邊某的母親給孫女換好尿不濕後, 隨手將用過的尿不濕扔到了車窗外, 沒想到這一扔, 扔到了別人的車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駕駛機動車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抛灑物品。

去年7月1日實施的《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在行駛的車輛內向外拋擲物品,

屬駕駛人行為的,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屬乘車人行為的,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

根據規定, 余姚交警對邊某的母親做出了50元罰款, 並向對方道歉。 同時, 經協調, 邊某向這名女司機作出了50元的洗車費作為賠償。

車窗拋物, 弄髒了別人的車還是小事, 有時候還會造成人身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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