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男女婚姻戀愛之事, 人們從來都是勸和不勸分, 寶寶是男女雙方愛情的種子長大後結的果實, 會恭喜和祝福, 即便是不經意間懷孕後在糾結的時候, 也會勸其好好考慮, 但在這幾張情況下懷孕的寶寶是不能要的, 不然對家庭和未來的孩子沒好處, 備孕的你要多注意。
一、懷孕前一個月服用過抗生素
相關方面的醫學研究已經證實, 已知的絕大多數抗生素對胎寶寶都是有害處的。 為了胎寶寶安全, 健康考慮, 女性如果近期內服用過較多的抗生素, 那最好考慮至少三個月後再懷孕, 如果胎寶寶遇到抗生素, 會出現胎寶發育畸形, 滑胎或流產的情況發生。
二、懷孕前兩周內服用過避孕藥
可能很多人認為避孕藥的效用能夠持續的時間也就應該四至七天而已, 可實際上, 避孕藥的即時性藥效雖然消失了, 不會直接殺死受精卵, 但是避孕藥對內分泌造成的影響卻要持續相當一段時間, 因為避孕藥往往屬於激素類藥物, 這類藥物對女性內分泌會形成很大的干擾, 導致內分泌出現紊亂的情況, 影響胎寶寶前期的正常發育, 嚴重時會導致胎寶寶出現畸形的情況。 所以, 如果服用過避孕藥的女性,
三、懷孕前不久有過早產或流產經歷
女性朋友如果有過早產或流產的經歷, 那對生理情況是有一定的傷害, 特別是對子宮場所的傷害程度簡直是不可想像的, 短時間內子宮裡還存留有對胎寶寶不利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