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一則重磅“限購令”
在瀋陽人的朋友圈炸開了!
為了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
防止局部區域房價過快上漲
瀋陽市對
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
3個區實行限購政策!
瀋陽限購令主要內容
1、和平、沈河、渾南實施房產限購!在瀋陽有兩套房家庭不能再買這三區的房子!
購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 明不予認定。
3、在公積金貸款方面, 瀋陽市調整提取公積金後准貸時限。 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調整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不含委託還貨)記錄”。
“限購令”發佈後
各種版本的“解讀”出來
不少人仍充滿疑問
最近, 權威解讀來了!
4月24日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
針對政策內容的詳細解讀
在限購政策方面, 本次新政只對新建商品住房進行限購, 這意味著二手房不在限購範圍內;
在戶籍認定上, 購房人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 視為本市戶籍家庭;
在家庭已有住房套數核算上, 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但已經辦理合同備案的商品住房也將計入住房套數總和。
最全!最權威的解讀如下↓↓↓
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了!
疑問1:二手房限購嗎?
答:只對新建商品住房進行限購
【釋義】
1、本次限購只對新建商品住房進行限購。
2、本次限購的區域為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三個區域 (以下簡稱限購區域 )。
4、購房人家庭成員指購房人、配偶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5、購房人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
6、購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數, 指在本市內購房人家庭成員名下已經辦理不動產權證或房證的住房和已經辦理合同備案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商品住房套數之和。
7、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擁有的住房無論以何種方式取得, 均計入購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數。
8、通過司法裁決、回遷安置等方式取得的限購區域內商品住房, 不在限購範圍內。
9、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由市地稅局、人力資源保障局按照各自職責核查認定。
疑問2:哪些房子不限售?
答:限售只針對住宅房屋再次出售,
非住宅和公寓類房屋則不限售
【釋義】
1、本次限售只針對住宅房屋再次出售的, 非住宅和公寓類房屋則不在限售範圍內。
2、本次限售的區域為全市行政區域 (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
3、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唯一住房再次出售的, 不予限售。
5、在限售範圍內的房屋出售時,賣房人除提供存量房轉移登記要件外,還應提供戶籍證明(戶口名簿),
6、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離婚析產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 再次轉讓時不在限售範圍內。
7、因家庭成員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學等急需資金支付醫療費、學費的, 經房屋所有權人申請, 不動產登記部門可解除對限售住房的限制。
疑問3:什麼樣的情況算“提取過公積金?”
【原文】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調整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
也就是說
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提取、租房提取等
這些都算“現金提取”
疑問4:限購區房價近期會漲嗎?
答:未售房源均價不得超過
本幢住宅3月份的備案均價
【釋義】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登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以市房產局按幢提供的今年3月份備案均價或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備案均價(3月份未發生備案行為的)為指導,在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申報表中逐幢逐戶填報未售房源價格,未售房源均價不得超過本幢住宅今年3月份的備案均價。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完成填寫未售房源申報價格後,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保存,同時列印2份紙制價格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市房產局審核。
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報送的紙制材料與商品房合同網簽系統中填報資料不一致的,或試圖以少數超低房價拉低申報均價的,以及存在隱瞞、欺騙等其他行為干擾正常價格申報的,市房產局將責令改正,房地產開發企業於1個月內不得再次申報。
疑問5:哪些行為算哄抬房價?
答:嚴肅查處未許先售、
許而不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
【釋義】
“未許先售”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進行房屋銷售,或者通過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的行為。
“許而不售”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以及變相捂盤惜售或囤積房源行為。
市房產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通過現場巡查、受理舉報投訴等方式
嚴肅查處未許先售、許而不售、
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
作為買房者也要對照以上情況
及時發現問題
維護好自身權益
朋友圈裡各種解讀、
各種房產仲介的文案
都別盲目相信
以上是關於瀋陽本次
限售限購政策的最權威解讀!
【原文】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調整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
也就是說
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提取、租房提取等
這些都算“現金提取”
疑問4:限購區房價近期會漲嗎?
答:未售房源均價不得超過
本幢住宅3月份的備案均價
【釋義】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登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以市房產局按幢提供的今年3月份備案均價或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備案均價(3月份未發生備案行為的)為指導,在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申報表中逐幢逐戶填報未售房源價格,未售房源均價不得超過本幢住宅今年3月份的備案均價。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完成填寫未售房源申報價格後,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保存,同時列印2份紙制價格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市房產局審核。
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報送的紙制材料與商品房合同網簽系統中填報資料不一致的,或試圖以少數超低房價拉低申報均價的,以及存在隱瞞、欺騙等其他行為干擾正常價格申報的,市房產局將責令改正,房地產開發企業於1個月內不得再次申報。
疑問5:哪些行為算哄抬房價?
答:嚴肅查處未許先售、
許而不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
【釋義】
“未許先售”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進行房屋銷售,或者通過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的行為。
“許而不售”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以及變相捂盤惜售或囤積房源行為。
市房產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通過現場巡查、受理舉報投訴等方式
嚴肅查處未許先售、許而不售、
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
作為買房者也要對照以上情況
及時發現問題
維護好自身權益
朋友圈裡各種解讀、
各種房產仲介的文案
都別盲目相信
以上是關於瀋陽本次
限售限購政策的最權威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