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 是該項改革實現的第一天, 港股也出現了大漲, 市場對此還是積極。 如果單純從效果來說, 這一刺激比CDR更有意義。 CDR是讓已經不缺錢的成名大公司多一個投資管道;而港股同股不同權的改革, 是給予了佈局潛力股的機會。
具體來看,
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和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
將可以到香港資本市場上市。
其帶來影響還是很大的,
生物科技公司在美股炒作是最好的,
實際上生物科技公司的科研審批都是嚴格監管的,
畢竟人命關天,
其監管力度遠大于金融方面,
所以港股這樣的一個變革,
勢必帶來更多生物科技類公司,
引進來,
進入金融監管體系,
是給投資者更多的創投機會,
而不是將一些已經成名的海外公司拉回來。
當年新浪一直尋求在港股上市, 但因為VIE框架, 始終無法實現(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曾為此大肆遊說, 依然未果), 最終登陸納斯達克, 隨後我們看到該股一路走強, 可以說港股投資者錯失了機會。
所謂,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 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 即VIE結構, 在國內被稱為“協議控制”, 是指境外註冊的上市實體與境內的業務運營實體相分離, 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定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 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中國互聯網公司大多因為接受境外融資而成為“外資公司”, 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內資公司持有, MIIT就明確規定ICP是內資公司才能擁有的, 所以這些公司往往成立由內地自然人控股的內資公司持有經營牌照,
小米本周可能申請香港IPO。 而小米的離岸公司Xiaomi Corp.在開曼群島註冊,通過VIE架構最終控制小米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