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的最後一封信》:那個拿信的人, 二十年重走了三毛的旅途
知道眭澔平嗎, 當主播, 唱歌, 寫書, 一個人去了一百多個的國家,
在綜藝節目裡看到眭澔平, 一次次聲情並茂地講外星人, 一次次講旅行故事時, 我實在是忘記這個名字還曾在哪裡出現過。 我想這也是令人欣慰的事——他沒有把自己的名字, 永遠在隱藏在三毛身影下, 他做了更多屬於他自己的事情出來。
三毛對於眭澔平來說, 永遠是道最美麗卻稍縱即逝的彩虹。 遇到三毛那年, 他三十歲。 之後的二十年裡, 他幾乎走遍世界, 卻“一直沒有再能知交一位像三毛這樣, 在心靈與才情上都‘旗鼓相當’的摯友”。 他們是否真的“旗鼓相當”先不論, 至少在眭澔平的心裡, 再沒有能與三毛媲美的人出現。
人需要念想, 需要一個支撐的力量, 才能有股使不完的勁兒。 他從臺北飛9個小時去檀香山只為看三毛的好友約翰, 去夏威夷見三毛的初戀梅堅, 重走三毛熱愛的撒哈拉沙漠, 在加利納島探望三毛的鄰居, 站在三毛當年站過的窗前, 為她撿起各地的花草, 壓在書本中。
三毛教會他更加柔軟, 更加單純。 在他最需要改變的那一年, 影響了他的一生。 於是, 他懵懵懂懂地, 從重走三毛筆下的世界開始, 繼續三毛那段未走完的路——替她去潛水神秘的百慕大海底, 在英國的麥田怪圈上空駕飛機盤旋, 去南極唱歌給企鵝們聽。
甚至去親身經歷三毛只是曾聽說過的風土民情——去看不穿褲子只套根瓠瓜新幾內亞男人,
於是, 他也學會像三毛一樣, 與人單純地相處, 用“第三隻眼”看這個繽紛世界。
三毛家中, 有個鳥籠, 籠門大開, 中間一個瓷娃娃伸出一隻手來。 她在一生中, 不斷用身體去衝破國境, 卻無法脫離心靈的籠籬。 這點上, 眭澔平比她強些, 也許因為他是個男人, 於是能少些糾結, 多些勇氣。
我常想, 如果不是因為三毛肋骨折斷後要複健, 不是因為眭澔平獎學金申請下來要留學, 如果他們在當下, 立即就去“合走一段路, 合寫一本書”, 立即開始他們的“三毛眭澔平時代”。 也許, 三毛就不會死。 沒有一個理由, 是應該阻擋腳步的!
三毛是孤獨的, 也是知音最多的, 可惜, 知音不在她的身邊, 散落在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