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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融資一毛不拔 通策醫療定增計畫恐受限

對“鐵公雞”的討論再次將通策醫療推向風口浪尖。

在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明確表態將對有能力分紅卻一直不分紅的上市公司出臺硬措施時,

作為上市20多年從未進行過一次現金分紅的資深“鐵公雞”通策醫療, 除了要面對輿論指摘, 其新近發佈的12億元定增方案也或將出現變數。

從監管層對鐵公雞的定義來看, 長期不分紅且有能力分紅兩條, 通策醫療都與之匹配。 通策醫療自1996年上市, 至今已有20多年, 公司近年來盈利狀況向好, 具備分紅能力, 但公司從上市至今僅進行過兩次送股, 從未進行現金分紅。

按照證監會將加大對不分紅上市公司的監管表態, 以及各方人士呼籲較好地將分紅與再融資進行掛鉤的解決方案, 都恐令通策醫療定增方案的過審遭遇更大阻力。

盈利多年堅持不分紅

通策醫療前身為ST中燕, 2004年, 通策醫療大股東廣賽科技和杭州寶群實業從ST中燕原股東手中接盤ST中燕,

並在2007年進行了一系列資本運作, 完成股改後將其更名為通策醫療, 並將口腔醫療業務引入上市公司。

此後, 通策醫療力求通過業務多元化的推進, 開設一家集婦科腫瘤、孕產及生殖醫療服務為主的醫院, 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準和市場競爭力。

事實上, 通策醫療的業務的確在近年來突飛猛進。

記者統計發現, 公司近5年平均年營收增長率為22.8%, 平均年淨利潤同比增長率為20.9%。 根據公司最新公佈的財報資料顯示, 2016年, 通策醫療母公司實現淨利潤0.20億元, 可供分配的淨利潤為0.18億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0.74億元, 期末累計可供分配利潤0.92億元。

但公司依然作出不分紅決定。 對此, 公司給出了同2015年相似的不分紅理由,

鑒於公司尚處於高速成長期, 公司擬收購及新建醫院需要較大的資本性投入, 為保證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及股東的長遠利益, 公司董事會提議2016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 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其時, 通策醫療自上市以來只進行過兩次送轉, 一次是1996年推出的每10股轉2股的方案;第二次則是2015年進行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向全體股東每10 股轉增10股。

就公司分紅一事, 記者採訪通策醫療證代趙敏時, 她表示通策醫療盈利時間不長, 現在正處於高速擴張階段, 未分配利潤將用作公司新的業務發展和投資項目。

而從通策醫療的投資情況來看, 公司近年來的確處於大舉擴張階段。

2015年, 公司直接投資、控股及參股了5家醫療機構。 2016年, 通策醫療出資2億元與海駿科技設立浙江通策口腔醫療投資基金。

值得關注的是, 為配合公司的多元化發展戰略及擴張計畫, 通策醫療近年來融資動作頻繁。 自上市以來, 通策醫療累計增發3次, 其中, 2015年發起的兩次定增計畫募資金額巨大, 分別為50.51億元和5.5億元, 最後均以失敗告終。 通策醫療最新的一次定增預案是在今年2月發起, 目前正在進行中, 計畫募資12億元, 用於投建浙江存濟婦女兒童醫院。

“其實, 在不少未對股東分紅的上市公司中, 存在通過重複性搭建工廠、進行對外投資等手段, 做大公司業績的現象, 以對公司股價進行短期炒作。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卞永祖告訴記者,

有些上市公司還通過一些關聯交易, 轉移上市公司利潤。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也告訴記者, “鐵公雞”現象在A股市場由來已久, 這一現象產生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實際控股股東和內部控制人想繼續控制上市公司的資金、資源, 通過不公允的關聯交易掏空公司財產, 或者一些高管為自己設立小金庫, 雪藏上市公司財產, 為自己預留後路。 對此行為, 劉俊海認為, 證監會應該採取更嚴格的措施, “我主張監管層應該對上市公司採取強制分紅政策。 ”

但對於是否應該強制上市公司分紅一事, 業內還是存在較多爭議。

強制分紅的合理性之爭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與會計學教授芮萌認為, 證監會加大對上市公司分紅行為監管的初衷是好的,但對於分紅問題監管層不能“一刀切”。他以美國、香港等資本市場現行的監管政策為例告訴記者,這些資本市場的監管層不會干預上市公司的分紅問題。“分紅的錢本質上都是股東的錢,如果上市公司利用這些錢可以實現更好的投資,其收益確實要比直接分給股東要好。此外,很多上市公司在分紅後會進行再融資,這反而會造成資源浪費。”

上海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黃建中表示,劉士余主席所提及的一些上市公司賬上有利潤不分紅,不排除其有造假的可能性,這種情況也確實存在。“但我還是主張不能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分紅,在分紅問題上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如果上市公司發展的較好,將資金全部分掉可能會限制公司的對外投資。”

與此同時,黃建中還針對最近呼聲較高的現金分紅方式表示,按照我國現行的股票交易結算規則和所得稅相關法規,上市公司以現金或紅股方式向股東派發股利時需要扣稅和進行股價除權。“在現實國情下,股利所得並非投資者的淨所得,其名義上表現為投資者的一筆收入,實際上投資者在分紅後遭受的可能是與股利納稅額等值的淨損失。”

對此觀點,卞永祖表示,不能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分紅的觀點確實是正確的,但其與我國的實際情況不太符合。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對投資者保護方面及市場制度等法律法規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從A股市場的實踐情況來看,很多不分紅的企業往往存在違規違法、短期炒作等行為,這對於推動國家經濟發展沒有益處。在這樣的情況下,監管層對分紅做出要求是合理的。“但強制分紅規定不是一項長期要求,相關法律也會根據市場發展不斷完善。”

劉俊海則對證監會加大對上市公司分紅監管的舉措表示支援,他告訴記者,強制分紅主要基於兩點因素,首先上市公司有龐大的公眾投資者,代表的是公眾利益;其次,公眾投資者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就是為了分紅而來,很多上市公司總是利用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避免分紅的時代應該終結。

而在上市公司分紅手段上,劉俊海表示雖然分紅方式多元化,只要投資人認可就可以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本土很多上市公司分紅等行為不規範,他認為在監管中必須強調現金分紅。同時,監管層應該聯合執法,對長期具備能力又不分紅的公司設置融資障礙,對上市公司不分紅等失信行為給予懲戒,對其從銀行貸款、參與政府採購項目、增加新的行政許可和擴大業務範圍等進行限制。

編輯:劉春燕

證監會加大對上市公司分紅行為監管的初衷是好的,但對於分紅問題監管層不能“一刀切”。他以美國、香港等資本市場現行的監管政策為例告訴記者,這些資本市場的監管層不會干預上市公司的分紅問題。“分紅的錢本質上都是股東的錢,如果上市公司利用這些錢可以實現更好的投資,其收益確實要比直接分給股東要好。此外,很多上市公司在分紅後會進行再融資,這反而會造成資源浪費。”

上海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黃建中表示,劉士余主席所提及的一些上市公司賬上有利潤不分紅,不排除其有造假的可能性,這種情況也確實存在。“但我還是主張不能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分紅,在分紅問題上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如果上市公司發展的較好,將資金全部分掉可能會限制公司的對外投資。”

與此同時,黃建中還針對最近呼聲較高的現金分紅方式表示,按照我國現行的股票交易結算規則和所得稅相關法規,上市公司以現金或紅股方式向股東派發股利時需要扣稅和進行股價除權。“在現實國情下,股利所得並非投資者的淨所得,其名義上表現為投資者的一筆收入,實際上投資者在分紅後遭受的可能是與股利納稅額等值的淨損失。”

對此觀點,卞永祖表示,不能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分紅的觀點確實是正確的,但其與我國的實際情況不太符合。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對投資者保護方面及市場制度等法律法規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從A股市場的實踐情況來看,很多不分紅的企業往往存在違規違法、短期炒作等行為,這對於推動國家經濟發展沒有益處。在這樣的情況下,監管層對分紅做出要求是合理的。“但強制分紅規定不是一項長期要求,相關法律也會根據市場發展不斷完善。”

劉俊海則對證監會加大對上市公司分紅監管的舉措表示支援,他告訴記者,強制分紅主要基於兩點因素,首先上市公司有龐大的公眾投資者,代表的是公眾利益;其次,公眾投資者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就是為了分紅而來,很多上市公司總是利用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避免分紅的時代應該終結。

而在上市公司分紅手段上,劉俊海表示雖然分紅方式多元化,只要投資人認可就可以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本土很多上市公司分紅等行為不規範,他認為在監管中必須強調現金分紅。同時,監管層應該聯合執法,對長期具備能力又不分紅的公司設置融資障礙,對上市公司不分紅等失信行為給予懲戒,對其從銀行貸款、參與政府採購項目、增加新的行政許可和擴大業務範圍等進行限制。

編輯:劉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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