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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地產中國訊 4月14日深夜,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最新措施, 檔提出, 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
檔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不得向限購對象出售住房, 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 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同時指出, 暫停受理限購對象在本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
以下為限購政策原文: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 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委, 市政府有關部門,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 強化住房居住屬性, 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結合我市實際, 提出以下意見:
一、對以下範圍實施限購政策:海港區城市建成區(不含金夢海灣商務旅遊度假區)、北戴河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購區域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 暫不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能夠提供在本市滿六個月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在購房時視為本市戶籍居民。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不得向限購對象出售住房。 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 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四、暫停受理限購對象在本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五、對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 限期開工, 儘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六、嚴厲打擊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價外加價、捆綁搭售等違規違法行為。
購房時間認定, 以在本地房地產主管部門資訊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准。
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