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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百貨過會倆月未獲上市批文,股權亂象引中小股東不滿

《財經》新媒體綜編 王孟奇

儘管25年來利群百貨不斷為上市奔波, 但至今仍未登陸資本市場。 如今, 距離利群百貨1月6日通過發審委審核已有2個月時間, 然而, 該公司卻仍然未能拿到上市批文實現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 正常擬IPO公司在通過發審委審核到拿到批文實現上市通常不會超過兩周時間。 業內人士認為, 有瑕疵的企業不容易被批准。 此外, 利群百貨混亂的權證問題也引起了眾多中小股東的聯合聲討。

盈利能力有限

作為山東省最大零售商之一的利群百貨計畫上市已不足為奇。 從1992年開始, 利群百貨一直嘗試募集股份,

但25年過去後, 利群因為股東眾多、權證分散一直沒有走上上市之路。

去年9月20日, 主營百貨、超市及電器為核心主業的利群百貨更新了招股說明書。 最新招股書顯示, 本次計畫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76億股, 擬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 利群百貨此次募集資金超過19億元, 將用於連鎖百貨門店、門店裝修升級、城市物流配送中心、電子商務平臺升級共4個項目。

利群百貨作為青島地區的本土企業, 公司旗下共41家店面, 其中在“大本營”青島地區共28家。 2013年到2016年6月, 青島地區店面的營業額占比一直維持在80%左右。 此外, 利群百貨在青島以外的地區的門店絕大部分都處於虧損狀態, 甚至有的店面已經停業。 一直以來,

利群百貨主要的銷售模式為聯營。 對此, 業內人士指出, 聯銷存在淨利潤過低的情況, 在市場大環境來看, 聯營並不適合當下的發展需求。

對於利群百貨而言, 如果將業務集中在青島地區, 那麼該地區的零售市場環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費習慣、城市規劃等因素變化都會對其產生較大影響。 在利群百貨的招股說明書中, 對於集中經營的風險, 利群方面透露將募集資金用於擴充區域店面, 未來計畫進入江蘇市場, 在南京和連雲港設立新店。

不過, 業內人士分析後認為, 線下店面的高度集中或會影響其IPO進程, 店面的高度集中說明其市場影響力有限, 一旦不能有效開拓市場, 公司發展就會受到限制。

事實上, 利群百貨在其緩慢的跨區域擴張戰略中走得並不輕鬆。

在利群百貨的店面分佈中, 利群跨區域店面全部為青島周圍的地區, 且集中在膠東半島。 在利群百貨的招股說明書公佈的店面營業額中, 青島以外的地區店面的營業額都處於下滑趨勢, 部分店面淨利潤也處於下滑或虧損狀態。

近三年間, 利群百貨的營收和淨利潤變動不大, 其中營收微跌, 淨利微增。 招股書顯示, 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 公司營業總收入分別為106.68億元、106.00億元、105.88億元、52.43億元。 其淨利潤分別為3.32億元、3.34億元、3.38億元、1.96億元。 同時, 2014年末公司應收賬款淨額較2013年末增加3705.49萬元, 2015年末公司應收賬款淨額較2014年末增加1389.98 萬元。 而報告期內公司及子公司受到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的處罰共計17 筆, 處罰支出總金額為19.50萬元。

此外, 舊版招股說明書顯示, 利群百貨數次因偷稅漏稅行為遭到稅務機關處罰。 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利群百貨及子公司先後收到受到工商、稅務、衛生及質監等政府部門的處罰共計 40 筆, 處罰支出總金額為34.06 萬元。

招股書還顯示, 公司還存在集中經營、存貨管理不善、發行後淨資產收益率下降等風險因素。

對此, 有律師曾表示, 雖然這家公司漏稅以及被處罰涉及數額不大, 還不能界定為重大違法違規, 但是3年40筆行政處罰以及這麼多訴訟, 說明該公司經營規範性存在瑕疵, 如果上市成功, 是否能規範經營值得懷疑。

股權亂象難解

雖然盈利情況並不樂觀, 但與利群百貨存在的股權亂象相比, 盈利艱難只是小巫見大巫。

1992年至今, 利群百貨因權證問題不僅影響上市的步伐, 還引發中小股東的“口誅筆伐”。

1992年, 作為利群集團前身的利群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為緩解資金壓力, 開始向社會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即發行“權證”, 公司註冊資本由此驟升至2440萬元。 也正是此次募資, 法人股比例越來越小。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 以青島利群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為代表的職工股, 佔據著利群百貨高達58.33%的股權比例。 截止到 1992年底, 利群集團的股權結構中, 內部個人股增加至1040 萬股, 顯著超過了40 萬股國家股和1360 萬股法人股的比重。

到了1998年, 國務院發文要求各地“清理整頓股票交易業務”, 利群集團的權證與山東其他企業權證一樣退出市場交易, 權證價格、交易流通均降至冰點。

對於利群集團來說,權證募資後,其股權結構變得十分分散,2010年公司法人股比例已降至2.13%,剩餘全部為社會公眾股。這一狀況已不符合證監會所設“上市公司原始股東不得超過200人”的規定,公司直接進行IPO的道路被堵死。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利群集團在2011年才開始著手清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針對其“權證”持有者給出了相應的處置方案,其中包括以1股利群集團置換1股利群百貨,但置換的最低交易單位為50萬股。利群集團推動上述股權置換方案可謂“一石二鳥”:一是解決了老牌權證股東變現難的問題,二是解決了公司控制權的隱患。

但是這一方案卻將“權證”持有量少於50萬股的小股東排除在換股方案之外,這也導致利群集團部分小股東仍然被“鎖定”在利群集團的股東名單中、無法實現所持股份的轉讓和流通。

這就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方面是利群集團在處理其歷史遺留的“換股權證”問題時,忽視了持股量在50萬股以內的小股東的利益,而這部分群體大多數都是利群集團早期的基層員工;另一方面,在對利群百貨實施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利群集團手中原有的優質盈利資產變賣給利群百貨,這就相當於大幅度降低了利群集團自身的盈利能力,進而直接損害了被“鎖定”在利群集團股東名單中的中小股東利益。

被迫出讓引小股東不滿

正是由於存在股權置換的情況,利群百貨的自然人股東就達到136位,其中有91位股東的持股數量在百萬股以上,若以利群百貨市場普遍估算的10元/股左右的價格計算,這些股東都將成為千萬富翁。“算上歷年的分紅,利群集團權證的投資回報非常可觀。”王軍說。

“多數人選擇了這個方案。”原本持有利群集團權證的王軍說,自己聯繫了多位股東,湊齊了50萬以上的權證,進行了置換,“畢竟上市流通與台下交易不可同日而語,這筆股份估值將大幅提高。”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資訊顯示,“截至2011 年3 月4 日,共有任方楷等48 名自然人存在代表其他人員持有股份的情況,除持有本人股份外,共代表其他人員持有股份共5610.7773 萬股,所代表的人員共計1053人”,其中“共有1005 人簽署了相關檔,確認解除委託關係,並領取了支付對價”,但是也有“46 人未簽署相關檔並進行現場訪談及公證”。

也就是說,尚有46名利群集團股份收益權持有人的所持股份,尚未得到公正待遇,未來將會得到怎樣的妥善處理也無從知曉。對此,有利群集團中小股東對此發聲呼籲稱:“我們小股東利益,到底應當由誰來維護?利群集團當年因急迫融資而留下的遺留問題,憑什麼要有我們小股東自己獨自承擔?這樣的做法公平嗎?”

對此,有利群集團股份收益權持有人表示,其出讓所持的股份收益權絕非自願,而更多是出於無奈和被迫:“我們持有的股份收益權對應的是利群集團的資產,而在利群集團法人徐恭藻的操縱下,將有價值的資產陸續裝進了利群百貨的殼中,並以利群百貨作為上市主體,從而架空了利群集團,把大量股民排除在上市公司之外。但是股權的價值在於它的流動性,如果我們不接受他們的處置方案,所持的股份收益權將完全喪失流動性、無法變現。”

在143位持有利群百貨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中,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徐恭藻一家。“如果沒有之前的權證置換,徐恭藻對利群集團的控制度不會這麼高,利群百貨也就存在控制權不穩的風險。”有股東表示。

該公司招股書顯示,徐恭藻和趙欽霞為夫妻關係,徐恭藻和徐瑞澤為父女關係。本次發行前,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合計直接持有利群百貨4.58%的股份。雖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較低,但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合計持有鈞泰投資35.28%股權,鈞泰投資的股東為32名自然人,除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外,其餘自然人的單一持股比例不高於5%,公司實際控制人在鈞泰投資處於相對控股地位,鈞泰投資直接持有該公司17.85%的股權。

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還合計持有利群集團3.23%的股權,鈞泰投資為利群集團控股股東,持有利群集團68.34%的股權,利群集團直接持有利群百貨22.13%的股權,並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利群投資持有利群百貨6.14%的股權。因此,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一家合計直接及間接控制利群百貨50.70%的股份,對該公司產生直接影響。

對於利群集團來說,權證募資後,其股權結構變得十分分散,2010年公司法人股比例已降至2.13%,剩餘全部為社會公眾股。這一狀況已不符合證監會所設“上市公司原始股東不得超過200人”的規定,公司直接進行IPO的道路被堵死。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利群集團在2011年才開始著手清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針對其“權證”持有者給出了相應的處置方案,其中包括以1股利群集團置換1股利群百貨,但置換的最低交易單位為50萬股。利群集團推動上述股權置換方案可謂“一石二鳥”:一是解決了老牌權證股東變現難的問題,二是解決了公司控制權的隱患。

但是這一方案卻將“權證”持有量少於50萬股的小股東排除在換股方案之外,這也導致利群集團部分小股東仍然被“鎖定”在利群集團的股東名單中、無法實現所持股份的轉讓和流通。

這就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方面是利群集團在處理其歷史遺留的“換股權證”問題時,忽視了持股量在50萬股以內的小股東的利益,而這部分群體大多數都是利群集團早期的基層員工;另一方面,在對利群百貨實施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利群集團手中原有的優質盈利資產變賣給利群百貨,這就相當於大幅度降低了利群集團自身的盈利能力,進而直接損害了被“鎖定”在利群集團股東名單中的中小股東利益。

被迫出讓引小股東不滿

正是由於存在股權置換的情況,利群百貨的自然人股東就達到136位,其中有91位股東的持股數量在百萬股以上,若以利群百貨市場普遍估算的10元/股左右的價格計算,這些股東都將成為千萬富翁。“算上歷年的分紅,利群集團權證的投資回報非常可觀。”王軍說。

“多數人選擇了這個方案。”原本持有利群集團權證的王軍說,自己聯繫了多位股東,湊齊了50萬以上的權證,進行了置換,“畢竟上市流通與台下交易不可同日而語,這筆股份估值將大幅提高。”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資訊顯示,“截至2011 年3 月4 日,共有任方楷等48 名自然人存在代表其他人員持有股份的情況,除持有本人股份外,共代表其他人員持有股份共5610.7773 萬股,所代表的人員共計1053人”,其中“共有1005 人簽署了相關檔,確認解除委託關係,並領取了支付對價”,但是也有“46 人未簽署相關檔並進行現場訪談及公證”。

也就是說,尚有46名利群集團股份收益權持有人的所持股份,尚未得到公正待遇,未來將會得到怎樣的妥善處理也無從知曉。對此,有利群集團中小股東對此發聲呼籲稱:“我們小股東利益,到底應當由誰來維護?利群集團當年因急迫融資而留下的遺留問題,憑什麼要有我們小股東自己獨自承擔?這樣的做法公平嗎?”

對此,有利群集團股份收益權持有人表示,其出讓所持的股份收益權絕非自願,而更多是出於無奈和被迫:“我們持有的股份收益權對應的是利群集團的資產,而在利群集團法人徐恭藻的操縱下,將有價值的資產陸續裝進了利群百貨的殼中,並以利群百貨作為上市主體,從而架空了利群集團,把大量股民排除在上市公司之外。但是股權的價值在於它的流動性,如果我們不接受他們的處置方案,所持的股份收益權將完全喪失流動性、無法變現。”

在143位持有利群百貨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中,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徐恭藻一家。“如果沒有之前的權證置換,徐恭藻對利群集團的控制度不會這麼高,利群百貨也就存在控制權不穩的風險。”有股東表示。

該公司招股書顯示,徐恭藻和趙欽霞為夫妻關係,徐恭藻和徐瑞澤為父女關係。本次發行前,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合計直接持有利群百貨4.58%的股份。雖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較低,但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合計持有鈞泰投資35.28%股權,鈞泰投資的股東為32名自然人,除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外,其餘自然人的單一持股比例不高於5%,公司實際控制人在鈞泰投資處於相對控股地位,鈞泰投資直接持有該公司17.85%的股權。

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還合計持有利群集團3.23%的股權,鈞泰投資為利群集團控股股東,持有利群集團68.34%的股權,利群集團直接持有利群百貨22.13%的股權,並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利群投資持有利群百貨6.14%的股權。因此,徐恭藻、趙欽霞和徐瑞澤一家合計直接及間接控制利群百貨50.70%的股份,對該公司產生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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