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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馬駿:將開展中歐綠色債券標準一致化研究

【財新網】隨著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推進, 發行規模全球第一的綠色債券市場更是引起了境外投資者的興趣, 但是中國對綠色債券的定義與國際主流存在一定差異, 掣肘了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綠色債券市場。 然而這個問題今年或取得突破進展。 據人民銀行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透露, 2017年, 中國將於歐洲投資銀行合作開展中歐綠色債券標準一致化研究。

馬駿在4月15日舉行的“2017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年會暨中國綠色金融峰會”上介紹綠色金融委員會今年工作目標時表示,

中歐雙方將對比中國綠色債券支援目錄與國際綠色債券標準GBP、CBI等在行業、技術分類方面的異同, 探索中歐之間互認的綠色債券標準, 推動雙邊綠色債券資本流動。

“去年, 中國綠色債券的發展可以說經歷了從Zero(零)到Hero(英雄)的過程。 ”馬駿說道。 2016年, 中國公司或機構在海內外綠債發行規模躍升全球第一, 占全球綠債市場40%以上。 而在2015年, 由中國公司或機構發行的綠債僅有三筆, 規模占全球綠債市場約3%, 且全部在海外市場發行。

如此迅猛的發展也引發了境外投資者的關注與興趣。 然而, 中國與國際上對於綠色的定義存在差異, 尤其是在化石燃料項目方面。 根據中國的定義, 化石燃料項目, 例如清潔煤項目, 可以作為綠色債券支援項目,

但是按照國際主流定義卻不容許。

“定義上的分歧會與國際投資者的綠色投資委託構成衝突並帶來聲譽風險。 ”氣候倡議組織(CBI)與中國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合作撰寫的報告指出:“為評估中國發行人發行的綠色債券所造成的環境影響, 他們可能需要進行額外的盡職調查, 這會影響交易成本上升。 ”

馬駿向財新記者表示, 目前中歐綠債標準一致化研究的相關工作組已經成立, 但研究工作尚未開始, 爭取六個月內可以出成果。 至於是否會在統一的標準中會排除掉國際主流定義所不容許的化石燃料項目, 馬駿表示現在還不確定, “一種可能是取兩邊的交集, 爭取推出雙方都接受的方案。 ”

馬駿還表示,

綠色債券標準的統一有兩層意思。 除了中外標準的統一之外, 還有國內標準的統一。

目前, 中國綠色債券市場主要依照兩套綠色債券標準。 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綠色金融債依據人民銀行發佈的《綠色債券支援專案目錄》;而在交易所發行的綠色公司、企業債則依據國家發改委發佈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 兩套標準皆包括了清潔煤項目等化石燃料項目。

CBI CEO Sean Kidney此前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 中國在2016年成為全球綠債市場的領導者。 在2017年, 中國應該推動綠債標準的統一, 以進一步促進綠債發行。

上述CBI與中央財大合撰報告指出, 除了定義不同, 海外投資者對於中國的信用評級充滿顧慮, 也影響海外資本流向中國綠債市場。

由於國內大部分債券由境內評級機構評級, 國際投資者不瞭解國內的評級方法, 以致無法通過國內的信用評級判斷綠債發行隱含的政府支持, 亦無法完全瞭解中國綠債的信用風險。

該報告續指, 國際投資者具有成本相對較低的資金, 可以成為支持中國綠色轉型的重要資金來源。 而要吸引境外投資者, 則首先需要解決中國信用評級方法透明度不足、進入中國債券市場涉及的行政成本以及中國與國際對綠色定義的差異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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