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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指其“違法”!本周下跌的真凶竟是……

證監會怒查, 亮劍次新!

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14日表示, 今年以來, 次新股短期漲幅較大, 價量呈現明顯異常, 集聚風險, 已經涉嫌操縱市場, 稽查部門通過立案堅決查處次新股交易中的違法不當行為, 引導股價理性回歸。

具體來看, 16起案件的特點分別為:

一是惡意利用次新股盤上市盈率低的特點, 利用多個帳戶快速拉抬股價, 引誘個股價格暴漲暴跌;

二是成批使用地域明顯的帳戶, 利用資金優勢, 使用拉賬抬等方法炒作多檔股票, 團夥化特徵明顯;

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等利益關聯方, 非法操縱資訊披露的內容與市場機構明暗結合、虛實結合,

聯手操縱公司股價, 意圖通過高位套現非法謀利。 具體調查結果, 證監會將根據調查進程進行公佈。

次新股作為A股“估值再平衡”的主要對象之一, 在長期方向上, 炒作次新股不符合政策監管方向。

之前有市場觀點認為, 此前IPO停過一段時間, 就是因為大盤快速下跌帶動了整個市場的下行, 因此要停止新股發行對於市場籌碼的稀釋, 但消化IPO“堰塞湖”的任務較重, 且該任務是推進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過程中無法繞過的。

所以後來IPO恢復後, 大家買次新股在某種程度上是監管層默許的。

但短線活躍資金忽略的點在於, 監管層對於市場穩健的要求很高, 前期次新股股價炒作太過劇烈,

並不符合穩健要求。

之前很多機構利用監管層在股市重要板塊“選擇性穩定”的心態, 去激進運作次新股。 這從中長期來看, 一旦政策意圖被大資金利用, 將會使得次新股成為後期市場穩定的隱患, 可能造成市場波動加大。

從目前來看, 證監會將這16個利用次新股波動炒作的案例上升到“違法”的層面, 很顯然是希望利用制度規則來抑制資金博弈次新股。

簡單來說, 在IPO“堰塞湖”、註冊制上線等問題解決之前, 次新股可以適當活躍, 但不允許操縱。

展望後市, 考慮到次新股板塊這波調整幅度已經不小, 進一步寬幅回落的內部動能不是很強。

儘管在政策面規範下, 次新股中期再度出現之前那種大漲已經不太現實, 但(僅)對於激進型短線投資者而言,

部分有內在價值的次新股出現短期反彈似乎值得期待。

根據公開市場資料整理, 相關標的包括:數據港、英聯股份、吉比特。

基金專戶之亂令人震驚!

週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閃崩竟是基金專戶所為, 而證監會處罰的一起操縱市場案中, 三家基金專戶竟淪為客戶操縱市場的工具。 兩起嚴重事件的共同點是, 基金專戶只是作為通道存在, 交易權歸客戶或協力廠商投顧, 風險隱患極大。

中信建投基金專戶和投顧溝通不充分造成閃崩

14日晚間, 針對週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盤中出現的閃崩情況, 上交所給出了最終的調查結果。 14日晚上交所官微發佈如下:

問:2017年4月12日, 中國平安及興業銀行兩檔股票在14:30左右短時間內出現快速下跌,

市場對此較為關注。 上交所當日已對有關情況進行了簡要說明。 請介紹一下隨後監管處置情況。

答:2017年4月12日, 上交所在即時監控中發現, 有投資者在“興業銀行”和“中國平安”兩檔股票上, 在短時間內以遠低於市場成交價的價格集中大量賣出, 對相關股價短期走勢產生了較大影響。

經查, 上述交易行為系由中信建投證券下屬的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多個專戶產品賣出導致。 上述異常交易行為發生後, 上交所立即暫停了有關帳戶的當日交易, 並開展相應核查。

4月13日, 上交所約談了中信建投基金相關負責人, 問詢瞭解上述異常交易行為的具體情況。 據其反映, 相關異常交易行為指令是由專戶產品的投資顧問公司下達。

在指令執行過程中, 投資顧問與中信建投基金未充分溝通,且在訂單執行中未能採取有效的風控措施,引發上述異常情況。

該起異常交易行為, 表面上是由在訂單執行過程中系統風控設置存在不足所致,實際反映出中信建投基金在風控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本所在約談中已督促其舉一反三, 切實整改。 同時, 為警示和防範類似異常交易行為, 上交所目前已啟動了對所涉帳戶的限制交易程式, 限制期限擬為一個月。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上交所在日常監管中,高度關注市場交易秩序。 其中, 既關注不合理的股價拉抬, 也關注不正常的股價打壓, 以促進股票市場穩健運行。

而在週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發生盤中閃崩當天,上交所曾發佈聲明,誤認為是券商資管計畫賣出。當時上交所聲明如下:“今日(4月12日)本所在即時監控中關注到,某券商資管計畫帳戶在下午14點28分左右,集中大量賣出“中國平安”及“興業銀行”股票,導致其股價快速下跌,對其股價短期走勢產生明顯影響。對前述異常交易行為,本所立即暫停了相關帳戶當日交易,並將約談該券商負責人,進一步核查相關情況”。

由於上交所週三認定是券商資管計畫所為,導致不少媒體猜測一些去年底持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較多的券商資管計畫嫌疑較大。沒想到核查結果竟然是基金專戶所謂,上交所此次認定烏龍導致媒體跟著烏龍。

涉事的中信建投基金是一家近年來成立的次新公司,造成閃崩的多個專戶產品顯然只是通道,實際交易由投資顧問完成,其專戶運營中存在的上述亂象也暴露出當前基金專戶運作中存在的種種風險和問題。

三家基金公司專戶淪為個人操縱市場的工具

除了中信建投基金專戶暴露出重大問題之外,另外幾家基金公司專戶也集體出現在證監會一則操縱市場交易案中。

證監會例行發佈會公佈,4月5日,證監會發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耀沃) 》。處罰書中顯示,2014年9月和11月期間,王耀沃控制並操作“王耀沃”“李小藝”“列寶瓊”“長安基金-光大銀行-王耀沃”“江信基金-光大銀行-胡麗群”“財通基金-上海銀行-胡麗群”6個證券帳戶(以下簡稱王耀沃帳戶組,資金均為王耀沃自有資金),利用資金優勢,分別連續交易“雙林股份”“海立美達”“溫州宏豐”“西儀股份”“裕興股份”5檔股票,推高股價直至漲停,且以漲停價大筆申報買入維持漲停,次一交易日通過連續申報、大筆申報、高價申報和撤銷申報等手段操縱開盤價,隨後反向賣出,合計獲利12,492,081.22元。

也就是說,在2014年9月和11月,王耀沃利用資金優勢“人造”了5只漲停股,獲利1249萬元,現被證監會查處,沒收違法所得1249萬元之餘,還處以2498萬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在這起市場操縱案中,三家基金公司的一對一專戶淪為幫兇,分別是長安基金-光大銀行-王耀沃帳戶”、“江信基金-光大銀行-胡麗群帳戶”、“財通基金-上海銀行-胡麗群”帳戶,這三個帳戶雖然是基金公司專戶,但均由王耀沃實際操盤。

意味著三個產品僅僅作為通道存在,其投資均由王耀沃個人完成,披著專戶的外衣,王耀沃利用多個看似不想關的帳戶操縱市場,最終被證監會發現並查處,而基金公司將交易權交給專戶客戶的行為,間接成為擾亂市場的幫兇,再次將目前基金專戶運營亂象曝光。

監管層根據有相關證券帳戶資料、交易記錄、銀行帳戶資料、情況說明、電子設備取證資訊、電子截圖、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最終,王耀沃被沒收違法所得12,492,081.22元,並處以24,984,162.44元罰款。

週三兩隻藍籌股當時的賣出量在3個億和6個億左右。而且,按上交所的說法,上交所當時立即暫停了相關帳戶交易。換言之,該券商還有許多賣出指令沒有執行。

按照這樣的單票規模,不大可能是一隻資管計畫的賣出,而應該是該券商一批資管計畫同時賣出。

而且,對於這種流動性充足的大盤藍籌股,不大可能是主動交易(主動交易可以充分平滑的下單),而應該是交易員接到強制賣出指令,而強制指令的規模之大沒辦法通過常規賣出來實現,於是才促發了甩單現象。

因此可以認為,既然交易員如此急促的、在明知道會引起監管重視的情況下,仍然如此下單,結合近期消息,或是近期排查銀行委外引起的資金無序撤退。

比如有的委外資金流出去給人家配打新的市值,配的就會是週三下跌那兩隻藍籌那樣的股票,如果遇到強制平倉指令就會出現當天的情況。

因此該事件看似已經解決,但基金專戶平倉背後的動機仍然值得深思。

而在週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發生盤中閃崩當天,上交所曾發佈聲明,誤認為是券商資管計畫賣出。當時上交所聲明如下:“今日(4月12日)本所在即時監控中關注到,某券商資管計畫帳戶在下午14點28分左右,集中大量賣出“中國平安”及“興業銀行”股票,導致其股價快速下跌,對其股價短期走勢產生明顯影響。對前述異常交易行為,本所立即暫停了相關帳戶當日交易,並將約談該券商負責人,進一步核查相關情況”。

由於上交所週三認定是券商資管計畫所為,導致不少媒體猜測一些去年底持有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較多的券商資管計畫嫌疑較大。沒想到核查結果竟然是基金專戶所謂,上交所此次認定烏龍導致媒體跟著烏龍。

涉事的中信建投基金是一家近年來成立的次新公司,造成閃崩的多個專戶產品顯然只是通道,實際交易由投資顧問完成,其專戶運營中存在的上述亂象也暴露出當前基金專戶運作中存在的種種風險和問題。

三家基金公司專戶淪為個人操縱市場的工具

除了中信建投基金專戶暴露出重大問題之外,另外幾家基金公司專戶也集體出現在證監會一則操縱市場交易案中。

證監會例行發佈會公佈,4月5日,證監會發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耀沃) 》。處罰書中顯示,2014年9月和11月期間,王耀沃控制並操作“王耀沃”“李小藝”“列寶瓊”“長安基金-光大銀行-王耀沃”“江信基金-光大銀行-胡麗群”“財通基金-上海銀行-胡麗群”6個證券帳戶(以下簡稱王耀沃帳戶組,資金均為王耀沃自有資金),利用資金優勢,分別連續交易“雙林股份”“海立美達”“溫州宏豐”“西儀股份”“裕興股份”5檔股票,推高股價直至漲停,且以漲停價大筆申報買入維持漲停,次一交易日通過連續申報、大筆申報、高價申報和撤銷申報等手段操縱開盤價,隨後反向賣出,合計獲利12,492,081.22元。

也就是說,在2014年9月和11月,王耀沃利用資金優勢“人造”了5只漲停股,獲利1249萬元,現被證監會查處,沒收違法所得1249萬元之餘,還處以2498萬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在這起市場操縱案中,三家基金公司的一對一專戶淪為幫兇,分別是長安基金-光大銀行-王耀沃帳戶”、“江信基金-光大銀行-胡麗群帳戶”、“財通基金-上海銀行-胡麗群”帳戶,這三個帳戶雖然是基金公司專戶,但均由王耀沃實際操盤。

意味著三個產品僅僅作為通道存在,其投資均由王耀沃個人完成,披著專戶的外衣,王耀沃利用多個看似不想關的帳戶操縱市場,最終被證監會發現並查處,而基金公司將交易權交給專戶客戶的行為,間接成為擾亂市場的幫兇,再次將目前基金專戶運營亂象曝光。

監管層根據有相關證券帳戶資料、交易記錄、銀行帳戶資料、情況說明、電子設備取證資訊、電子截圖、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最終,王耀沃被沒收違法所得12,492,081.22元,並處以24,984,162.44元罰款。

週三兩隻藍籌股當時的賣出量在3個億和6個億左右。而且,按上交所的說法,上交所當時立即暫停了相關帳戶交易。換言之,該券商還有許多賣出指令沒有執行。

按照這樣的單票規模,不大可能是一隻資管計畫的賣出,而應該是該券商一批資管計畫同時賣出。

而且,對於這種流動性充足的大盤藍籌股,不大可能是主動交易(主動交易可以充分平滑的下單),而應該是交易員接到強制賣出指令,而強制指令的規模之大沒辦法通過常規賣出來實現,於是才促發了甩單現象。

因此可以認為,既然交易員如此急促的、在明知道會引起監管重視的情況下,仍然如此下單,結合近期消息,或是近期排查銀行委外引起的資金無序撤退。

比如有的委外資金流出去給人家配打新的市值,配的就會是週三下跌那兩隻藍籌那樣的股票,如果遇到強制平倉指令就會出現當天的情況。

因此該事件看似已經解決,但基金專戶平倉背後的動機仍然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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