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電腦前, 現在正值北京的春季, 樹葉茂盛翠綠, 泡桐花的味道從陽臺的窗戶飄進來, 那是春天的訊息。 今天提筆想寫一些自己的感言, 關於制度和國家。 我想, 對於生活, 對於國家不是應該更加理性, 更加真誠對辨析, 懷著熱忱, 不就該像現在的春天一樣嗎。
之前讀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感覺到的是對於美國背景下制度是如何產生民主的剖析, 傳統的習俗打下了民主的基礎, 比如議會制度就是起源于原來的鄉鎮自治, 大家會投票選舉、公開討論決定關係大家利益的事項, 所以在美國民主革命後自然而然地應用到國家事務的決斷中來,
孟德斯鳩講了從傳統過渡來的現狀, 換句話說, 民族精神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 而是長期積累的產物。
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傳統, 生搬硬套, 就像西裝和漢服, 它們就不是一道的東西。 那我們國家呢?在一個小國家, 適合大家集體討論決定一件事, 一是因為地方小可能涉及到的利益關係的比重大, 二是有實際的條件可以執行,
在不同的地域有著不同的信仰, 西方是耶穌, 東方是孔孟之道, 東西方先知都給自己地域的人下了不同的藥,
我覺得我們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民族, 有著幾千年的傳統文化, 幾千年的發展我們的民族沒有在科學技術和開拓認知自然上取得大成就, 但我們薪火相傳的是文化, 是學識, 記得有句古話是“傳金萬千不如遺經一本”, 我們信仰、傳承的不是錢權, 而是對知識的看中, 整個民族的發展中即便是嚴苛的科舉制度也在有意無意中對整個民族的知識素養進行了昇華。
前些日子讀托克維爾的書, 他考察了剛從舊制度中脫離出來的法國和民主革命後美國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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