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制度弊端:層層加碼監督, 無效且制度成本巨大
許多企業一談到制度, 就認為是不斷加人加崗, 以加強監督。 很明顯, 這條路走不通,
正如大明王朝時, 為了監督百官, 設立了錦衣衛;為了監督錦衣衛, 設了東廠;為了監督東廠, 設了西廠;為了監督西廠, 設立了內廠;可誰來監督內廠呢?結果, 本為加強統治的廠衛制度, 恰恰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其實, 層層監督, 不但成本巨大, 而且效果不佳, 甚至於造成企業裡邊監督的人多過做事的人, 隱形制度成本巨大。
不設置監督部門, 還有其他辦法不?
有!下面的故事就是眾多辦法中的一個。
快遞公司大多都採用加盟制, 說白了, 就是給你一塊地盤, 讓你占山為王, 由你耕耘開發, 壟斷一方市場, 獨享一份收益。
是否在自己的地盤上就可以亂來了,
總部需要設立專職部門負責查處嗎?不設!那到底誰來查處呢?
互查淘汰機制!
說一個例子, 大家就明白了。 總部高管淩晨兩點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驚醒, 接通電話, 對方是在總部工作多年的一名老員工, 電話裡激動得語無倫次:“我安插在某地分公司的臥底, 終於拍到他們幫競爭對手轉運快件的照片了, 鐵證如山, 某某分公司老闆可以滾蛋了, 我就有優先資格去當老闆了, 這可是我盯了兩年的肥肉啊,
好了, 在這種情形下, 各個加盟分公司的老闆還有多大膽量敢去違反八條禁令?因為有上千名通通總部的員工, 瞪著狼一樣的眼睛, 等著你出錯, 等著你出局, 等著接手你的地盤, 等著成為新的老闆。
在這種威懾下, 誰都得自覺遵守八條禁令。
這個制度, 巧妙的利用了利益主體之間的相互博弈, 達到了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簡單、有效, 關鍵是成本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