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
買房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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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害人不淺。
除了導致一些人因為買不起房,
結不了婚以外。
也導致很多人把結婚和買房聯繫在一起,
單身就住父母家,
或者單身就想著先不急著湊首付租房過日子,
想著等我找到對象了再考慮房子不遲。
先找物件再考慮房子這個認知真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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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找到物件了才需要真正有個家,
一個人隨便湊合。
從不考慮自己先買房的問題。
我想說現在父母都活得長,
指望父母把房子給你,
他們90了你也退休了好麼,
早著呢。
我不是罵誰,
包括我自己以前也有這種想法,
覺得買房子是結婚要考慮的事,
日子過得沒心沒肺的。
但買房子是獨立了,
成年了就要考慮的事,
除非打定主意一輩子租房,
打定主意就別後悔了,
後悔真的很高成本呀。
其實從工作開始就應該成年了,
考慮清楚今後對於房子的判斷是什麼,
打算買就早規劃,
打算不買就放寬心。
不要把這個和婚姻結合起來。
工作了成年了,
結婚只是遇到了對的人想在一起。
“ 身邊朋友到了這個年紀,
基本上感情穩定就開始討論買房的事情了。
本來打算用來當過渡的商住兩用房現在也因為政策原因基本不能考慮。
現在朋友的心態就很糾結,
屬於想走但是捨不得,
想留下但是又買不起。
而且租來的房子結婚辦酒什麼的又挺尷尬的。
租房結婚真的不可以麼? ”就是典型的要到結婚這步了才考慮買房還覺得天經地義的。
要是這一對兩個,
畢業後就開始各自打算這個事,
省吃儉用的,
然後結婚的時候哪會像現在這麼尷尬?說不定一人一套商住了。
這麼想不怪誰,
不知道啥時候就被這麼洗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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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