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會計思 2017年4月17日 北京 晴
最近,
證監會的領導批評某些上市公司是鐵公雞,
從來不分紅。
其實這些公司之所以不分紅,
要麼是根本就沒有啥盈利;要麼是雖然盈利了,
但只是帳面上的利潤,
企業的資金都體現為了應收賬款或者是其他資產,
資金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都不容易,
根本就沒有給投資者現金紅利的能力;還有一類比較另類了,
有錢有能力就是萬年不分紅,
因為投資者可以從股價上漲中取得收益,
典型的就是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
作為一個會計, 先不管上市公司財報的品質好壞, 弄懂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是啥意思才是正道。
每股收益的分子是淨利潤, 分母可不是期末的普通股數, 而是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因為企業會在會計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發新股, 而新股帶來的所有者權益只有在發新股後才對公司淨利潤起到作用,
甲公司2016年淨利潤10000萬, 年初普通股為10000萬股;7月1日發新新股5000萬股。 10月1日回購股份1000萬股。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0000*6/12+(10000+5000)*3/12+(10000+5000-1000)*3/12=5000+3750+3500=12250萬股
每股收益=10000/12250=0.82元/每股
稀釋每股收益, 是相對每股收益而言的, 因為企業還會發行一些潛在的會稀釋每股收益的金融工具, 典型的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股份期權、認股權證。 這些金融工具在滿足一定條件是, 會轉換為普通股份, 如果轉換了, 那麼公司的股份就多了, 而分子不變, 每股收益必然比沒有轉換之前少, 具有稀釋作用, 所以叫稀釋每股收益。 在沒有轉換之前, 報表中列示稀釋每股收益, 是為了讓投資者有個心理準備,
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相對複雜一些, 明天用案例接著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