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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收益的演算法

作者:會計思 2017年4月17日 北京 晴

最近, 證監會的領導批評某些上市公司是鐵公雞, 從來不分紅。 其實這些公司之所以不分紅, 要麼是根本就沒有啥盈利;要麼是雖然盈利了, 但只是帳面上的利潤, 企業的資金都體現為了應收賬款或者是其他資產, 資金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都不容易, 根本就沒有給投資者現金紅利的能力;還有一類比較另類了, 有錢有能力就是萬年不分紅, 因為投資者可以從股價上漲中取得收益, 典型的就是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

作為一個會計, 先不管上市公司財報的品質好壞, 弄懂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是啥意思才是正道。

每股收益的分子是淨利潤, 分母可不是期末的普通股數, 而是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因為企業會在會計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發新股, 而新股帶來的所有者權益只有在發新股後才對公司淨利潤起到作用,

因此應該計算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同理, 回購普通股也要進行加權平均處理。 舉個例子:

甲公司2016年淨利潤10000萬, 年初普通股為10000萬股;7月1日發新新股5000萬股。 10月1日回購股份1000萬股。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0000*6/12+(10000+5000)*3/12+(10000+5000-1000)*3/12=5000+3750+3500=12250萬股

每股收益=10000/12250=0.82元/每股

稀釋每股收益, 是相對每股收益而言的, 因為企業還會發行一些潛在的會稀釋每股收益的金融工具, 典型的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股份期權、認股權證。 這些金融工具在滿足一定條件是, 會轉換為普通股份, 如果轉換了, 那麼公司的股份就多了, 而分子不變, 每股收益必然比沒有轉換之前少, 具有稀釋作用, 所以叫稀釋每股收益。 在沒有轉換之前, 報表中列示稀釋每股收益, 是為了讓投資者有個心理準備,

是一個參考。 如果已經轉換了, 就是每股收益了。

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相對複雜一些, 明天用案例接著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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