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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2017年統籌建立高層次權威調解機構

2017年,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將圍繞研究制定投訴處理關係、推動建立多層次投資者賠償體系、統籌建立高層次權威調解機構。

在深交所於3月15日召開的2017年投資者保護與服務工作座談會上,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相關負責人作出上述表述。

近日, 滬深證券交易所及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投服中心)相繼開展 “3·15”活動, 重點推進投資者保護相關工作。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也曾表示,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重如泰山”。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瞭解, 有望於今年4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中,

有望細化投資者保護的相關內容。

現行的《證券法》中, 並沒有投資者保護的細化內容。 2015年4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中增加了投資者保護的章節。

3月15日,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深圳證監局、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等相關負責人、專家學者、媒體代表以及仲介機構投教工作人員和投資者代表等近40人, 參加了深交所召開的2017年投資者保護與服務工作座談會。

座談會上, 與會代表介紹了相關單位開展投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探討了投資者依法行權維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與實務, 交流了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經驗,

提出了深化投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2016年證監會保護局在健全投保制度安排、創新投保手段和方式、有效開展投保教育活動、妥善處理投資者訴求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2017年, 證監會保護局將圍繞研究制定投訴處理關係、推動建立多層次投資者賠償體系、統籌建立高層次權威調解機構、擴大投資者行權、開通投資者公益網站、推動將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試點、進行投資者狀況調查和投資者有效評估等八個方面重點開展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表示, 投資者保護涉及自律監管、行政監管、司法救濟等各個層面, 是一個系統性、專業性工程,

必須集合社會各方力量, 形成充分覆蓋和有機聯繫的工作體系。 座談會以“溝通理解, 攜手同行——投資者保護永遠在路上”為主題, 就是為了貫徹落實2017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 彙聚各方智慧, 共同推進和提升投資者保護工作, 更好地促進資本市場的改革穩定發展。

該負責人指出, 深交所一直將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一線監管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進行了一系列積極探索。 一是適應市場發展新趨勢、新要求, 通過出臺停複牌業務備忘錄、提升資訊披露有效性、完善分級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夯實投資者保護制度基礎。 二是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 積極應對杠杆收購等新情況、新問題,

密切監控異常交易行為, 強化一線監管效能。 三是改進工作方式, 推動投資者教育向互動式、體驗式轉變。 比如 “走進上市公司”活動, 投資者通過親身“看一看、問一問、聊一聊”, 瞭解了公司實際經營。 四是拓展工作視野, 充分運用新的資訊交互模式, 推動投資者工作的移動化、智慧化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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