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網站綜合媒體在4月12日中午12點12分卓偉老師爆料了“白百何出軌”事件, 其實在娛樂圈裡面, 不僅結婚隱瞞, 就是離婚後隱瞞的也不少。 白百何出軌事件經過一周發酵, 成了這一周最引人關注的娛樂圈話題, 事件主人公白百何和陳羽凡, 在沉默幾天後, 先後發佈聲明, 說明他們早在2015年離婚, 只是為了孩子, 維持著婚姻仍在持續的假像。 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下, 娛樂圈離婚後依然假扮夫妻秀恩愛的4對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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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淩晨, 陳羽凡發視頻稱, “2015年已與白百何協議離婚, 為陪伴家人和孩子成長將無限時退出娛樂圈。 ”
盤點娛樂圈, 那些離婚後依然假扮夫妻秀恩愛的4對明星
陳羽凡&白百合
陳赫&許婧
陳赫和許婧這對就鬥勁奇葩了, 兩人是互相的初戀, 相戀了13年才走進的婚姻的殿堂, 然而這段婚姻維持了不夠兩年就以陳赫婚內出軌張子萱而割裂, 令人咂舌的是, 簽定離婚和談後兩人仍然以夫妻檔的身份參加綜藝節目, 讓不少網友大呼被騙!
劉愷威&楊冪
外界盛傳劉愷威和楊冪早已離婚, 只是為了女兒小糯米以及公司的好處關係才掩蔽實情, 但兩人對此不息接納“打死不認”的立場, 即使劉愷威被拍到和王鷗“深夜關燈對劇本”,
揚子&陶虹
黃聖依背負“小三”駡名長達8年, 到了2015年揚子才向外界認可早已於2007年就已經與陶虹離婚, 只是不肯意女兒楊海潤受到危險才沒有公佈, 而揚子的前妻陶虹不僅非常配合揚子, 還在黃聖依消費時代悉心參謀, 可謂“國民好前妻”呀!
在現代商業邏輯之下, 明星的結婚、離婚、生子, 其實就是一種“人物設定”, 並非絕對的個人隱私, 甚至是資本用來主動披露進行事件行銷、公共形象塑造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 明星對隱私權必然有“扣減”的義務。
另外, 《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
4月17日, 全明星探再曝知情人談白百何出軌的語音, 據該知情人語音爆料, 白百何陳羽凡早在兩年半以前便已分居, 並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兒子元寶一直由白百何帶, 陳羽凡則可以隨時去看孩子。
該知情人表示, 白百何目前停止拍戲, 整日呆在劇組酒店裡休息, 以淚洗面, 助理經紀人等24小時全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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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還透露, 二人分居的事實陳羽凡父母一直知情, 但白百何父母則不知情, 他們對外也一直維持完整的家庭。 為了照看孩子, 他們住在同一社區的不同單元。
而白百何和張愛朋是在飯局上認識的, 張愛朋此前曾經被傳愛傍富婆, 被稱為“少婦殺手”, 他瘋狂追求白百何, 而白百何與他建立了關係後, 本次被拍到也是完全處於不知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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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稱,這件事對白百何打擊很大,呆在劇組酒店裡,也停止了目前的拍戲計畫,經紀人等全程陪護。而元寶也知道了發生在媽媽身上的事情,還稱:“這個家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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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稱,這件事對白百何打擊很大,呆在劇組酒店裡,也停止了目前的拍戲計畫,經紀人等全程陪護。而元寶也知道了發生在媽媽身上的事情,還稱:“這個家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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