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0日, 天后梅豔芳因宮頸癌在香港病逝, 終年40歲。 至今香消玉殞已14年, 但與她有關的新聞還是會經常出現, 最令人關注的還是她上億的遺產之爭。
她生前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 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7萬港幣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 正是考慮梅媽不善理財, 擔心把遺產一次過給她, 會很快被花光。
但梅媽一直堅稱, 梅豔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簽訂的遺囑, 故法庭應判遺囑無效, 並希望獨得上億元遺產。 從2004年開始, 梅媽就在長子梅啟明陪伴下, 執著地打起了爭產官司。 香港法院也一直在駁回, 每月7萬港幣的生活費已經高於香港平均生活水準。
在2008年經過梅媽上訴, 每月的生活費已調至20萬港幣。 據悉, 在香港一個普通市民的月收入還不到一萬元, 因此每月20萬港元的生活費已算非常高。
為了一次取得梅豔芳遺產多次打官司, 最後爭產失敗並欠下巨額訴訟費, 2011年, 88歲的梅媽被法院判終極敗訴, 她在2012年宣告破產, 直到去年4月才解除。 她日前再遭2名管理財務的會計師申請破產, 將於5月10日審理。
梅豔芳母親覃美金與兄長梅啟明, 因不滿法官終審判決敗訴, 在香港中環鬧市抗議。 覃美金如此大張旗鼓地為自己“喊冤”已經不是第一次, 儘管她表示很多粉絲支持她, 但梅豔芳生前的圈內好友卻無一人站出來說話。
更令人不解的是,
梅豔芳母親並爆要出書揭女兒隱私,
尤其是梅豔芳的情史,
並聲稱以此來為自己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