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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美盈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通知已於2017年4月13日送達。 本次會議於2017年4月18日10:00起, 在公司五號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方式召開。 本次會議應到董事5人, 現場出席的董事2人, 通訊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 公司監事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會議的內容以及召集、召開的方式、程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張珍義先生召集並主持。

與會董事經過充分的討論, 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以同意票5票, 反對票0票, 棄權票0票, 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公司向銀行申請人民幣綜合授信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經營發展所需的流動資金, 充分發揮公司良好資信狀況優勢, 節餘財務成本, 公司董事會經審議同意公司向銀行申請人民幣綜合授信。 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人民幣不超過8億元, 授信業務種類包括銀行承兌匯票、保函及信用證、流動資金貸款等, 期限一年;

2、公司向華夏銀行深圳高新支行申請綜合授信人民幣不超過1億元, 授信業務種類包括銀行承兌匯票、流動資金貸款等, 期限一年。

上述額度僅為平安銀行深圳分行、華夏銀行深圳高新支行同意以信用方式授予公司在授信期限內可以獲得相關業務種類的最高限額,

具體融資金額將根據公司運營資金的實際需求確定。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在上述經審議授信額度內, 具體負責相關協議及合同的簽署事宜。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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