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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得控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報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184 證券簡稱:海得控制 公告編號:2017-026

2017

第一季度報告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許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郭孟榕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徐建琴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資料

□ 是 √ 否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專案, 應說明原因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資料、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一)資產負債表專案變動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預付帳款期末4,791.51萬元, 比期初增加60.16%, 主要系報告期內採購備貨增加所致;

2、應收利息期末0.00萬元, 比期初減少100.00%, 主要系報告期內收到理財產品收益所致;

3、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期末2.03萬元, 比期初減少44.40%, 主要系報告期內一年內到期非流動資產的攤銷所致;

4、其他流動資產期末2,647.86萬元, 比期初減少56.41%, 主要系報告期內理財產品到期收回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2,102.00萬元, 比期初增加4021.57%, 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向參與投資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出資所致;

6、長期待攤費用期末46.42萬元, 比期初增加236.20%, 主要系報告期內裝修費用增加所致;

7、應付票據期末13,763.20萬元, 比期初增加36.04%, 主要系報告期內使用票據結算供應商貨款增加所致;

8、應付職工薪酬期末7.98萬元, 比期初減少99.25%, 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發放計提工資導致期末餘額減少所致;

9、應交稅金期末1,668.01萬元, 比期初減少41.60%, 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支付應交稅金導致期末餘額減少所致;

10、遞延收益期末1,698.91萬元, 比期初增加33.35%, 主要系報告期內收到政府補助較期初增加所致;

(二)利潤表專案變動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財務費用220.28萬元, 比上年同期減少60.62%, 主要系報告期內貸款利息支出減少所致;

2、資產減值損失436.47萬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309.12%, 主要系報告期內新能源業務回款週期延長、應收賬款賬齡增加所致;

3、投資收益-135.87萬元, 比上年同期減少285.31%%, 主要系報告期內合營企業虧損所致;

4、所得稅費用122.90萬元, 比上年同期減少69.23%, 主要系報告期內子公司利潤減少所致;

(三)現金流量表專案變動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比上年同期減少6,398.93萬元, 主要系報告期內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減少所致;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比上年同期增加833.34萬元, 主要系報告期內投資股權投資基金、基建專案支出以及理財產品到期收回等因素綜合影響所致;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比上年同期增加5,294.07萬元,

主要系報告期內短期借款及保函變動額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公司分別於2016年7月27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參與投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議案》、2016年11月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投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10,000萬元參與投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 2017年1月, 公司與深圳市優尼科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北京利德華福節能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導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匯通金控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歐華君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深圳南山阿斯特創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定》, 並取得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017年3月,公司與深圳市優尼科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北京利德華福節能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導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匯通金控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歐華君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修訂後的《深圳南山阿斯特創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定》。

2、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相關的議案。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相關的議案,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畫,並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激勵計畫相關事宜。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同意確定以2016年12月27日為授予日,授予139名激勵物件566.8萬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監事會出具了《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激勵對象人員名單的核實意見》。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畫後續繳款及登記等事宜正在有序推進中。

3、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海得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中電投融和新能源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合資成立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並取得了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4、2017年3月30日,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得新能源”)收到浙江運達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風電”)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確定海得新能源為運達風電2MW風電變槳系統招標專案中標單位,預計合同金額為捌仟肆佰萬元人民幣,目前合同尚在簽訂中。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7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2017年1-6月預計的經營業績情況: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正值且不屬於扭虧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六、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並取得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017年3月,公司與深圳市優尼科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北京利德華福節能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導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匯通金控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歐華君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修訂後的《深圳南山阿斯特創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定》。

2、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相關的議案。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相關的議案,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畫,並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激勵計畫相關事宜。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同意確定以2016年12月27日為授予日,授予139名激勵物件566.8萬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監事會出具了《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激勵對象人員名單的核實意見》。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畫後續繳款及登記等事宜正在有序推進中。

3、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海得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中電投融和新能源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合資成立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並取得了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4、2017年3月30日,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得新能源”)收到浙江運達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風電”)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確定海得新能源為運達風電2MW風電變槳系統招標專案中標單位,預計合同金額為捌仟肆佰萬元人民幣,目前合同尚在簽訂中。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7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2017年1-6月預計的經營業績情況: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正值且不屬於扭虧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六、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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