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0日訊 碧水源今日早間發佈公告, 對相關媒體報導作出澄清。 碧水源稱, 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均未與大城縣政府就汙水處理達成合作或受託關係, 未在大城縣有任何業務往來。
碧水源在公告中指出, 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均未在大城縣發生任何訴訟。 大城縣政府的相關說明中, 所提的參與治理化肥廠滲坑、與南趙扶鎮政府簽訂《補充合同》的“碧水源”及與大城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訴訟判決所指的“碧水源”均與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無任何關係。
據瞭解, 大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及部分媒體平臺日前發佈一篇題為《大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南趙扶滲坑治理工作情況的說明》, 文中稱:
“大城縣人民政府對滲坑的治理工作非常重視, 2014年3月, 經過調查比較, 選定龍淼公司對磚廠滲坑進行治理;選定碧水源公司對化肥廠滲坑進行治理。
文章還指出, 縣化肥廠滲坑於2014年4月至當年7月, 進行治理, 合同約定, 治理完成後, 水的PH值達到6-9之間, 色度≤50, 無異味。 由於技術等原因, 第一次治理未達到要求。 於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 南趙扶鎮又分兩次與碧水源公司簽訂《補充合同》, 該公司均未達到治理要求。 2016年9月將碧水源公司起訴至大城縣人民法院。 法院做出判決:一是解除南趙扶鎮政府與碧水源公司簽訂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賠償南趙扶鎮政府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