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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臺公告回應“不存在截留利潤方便股權激勵的情況”

4月19日晚間,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茅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關於媒體報導的相關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對外界有關公司利潤、股權激勵、消費稅、財務公司以及股東利益等質疑進行了逐一詳盡說明, 並明確表示, “目前尚未啟動股權激勵有關工作, 因此相關報導所稱的茅臺截留利潤是為股權激勵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

利潤與預收賬款資料不存在問題

自貴州茅臺公佈2016年業績報告後, 隨著茅臺股價的連連攀升, 有媒體對茅臺業績報告提出質疑, 並提出“茅臺涉嫌隱藏利潤,

或為高管方便股權激勵”的說法。

對於財務報表中的利潤問題, 貴州茅臺在《說明》中強調, 2016年茅臺酒供不應求開始出現, 經銷商從打款到提貨需要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 三季度符合產品品質標準的基酒不足, 經銷商按計劃打款, 造成公司三季度預收賬款大幅增加。 四季度符合產品品質標準的基酒供應充足, 供銷基本平衡, 四季度預收賬款基本與三季度持平。 因此三、四季度預收賬款符合茅臺生產工藝特質。

據記者翻閱資料查詢到, 去年7月份, 《每日經濟新聞》就曾刊文《茅臺“飛天”一批價破900元 進貨管道罕見緊張 部分商家開始囤貨》報導過茅臺酒的銷售情況。 報導明確提到, “管道普遍反映, 茅臺酒貨源較為緊缺, 手裡有貨的最多也只夠銷售一個月,

茅臺酒管道庫存非常低。 ”

招商證券在去年7月中旬的一份研報中也分析指出, “2016年下半年茅臺酒批價上漲超預期, 若堅持8000噸市場投放量必將出現‘一酒難求’。 ”如此看來, 茅臺酒貨源緊缺致使經銷商積極打款造成茅臺三季度預收賬款大幅增加是較為合理的解釋。

另外, 貴州茅臺在《說明》中指出, “因茅臺酒產能限制, 公司庫存產成品主要是系列酒及準備2017年1月上市的雞年生肖酒。 ”

根據記者調查發現, 丁酉雞年貴州茅臺酒上市發佈會於2017年1月6日召開, 並於當天就開始在全國茅臺各自營公司及電商公司門戶網站、旗艦店首發銷售。 可見按照鋪貨節奏, 提前一個月準備相應的庫存合情合理。

尚未啟動股權激勵,

從未侵佔股東利益

針對外界最為關心的“股權激勵”的問題, 貴州茅臺方面稱, 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鑒於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未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 目前尚未啟動股權激勵有關工作。 因此相關報導所稱的茅臺截留利潤是為股權激勵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對此, 招商證券食品飲料行業首席分析師董廣陽認為, 當時茅臺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時候, 確實承諾過, 在2017年底之前要做股權激勵, 但是是不是一定會做, 這個也不好說。 而且說句實話, 高管願不願意接受400塊錢的股票價格也是個疑問。 就算他為了股權激勵壓低了業績, 但是股票價格一直在漲啊。

所以說壓低業績做股權激勵沒有很大的可能性。

關於“消費稅”的問題, 茅臺在公告中表明, 2015年12月, 貴州省國稅局下發了《關於核定部分白酒產品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黔國稅函【2015】387號), 導致公司消費稅稅基提高, 消費稅增幅較大。

同時, 《說明》還對財務公司收益問題做出了詳細解釋, 指出, 貴州茅臺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存放在財務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 同時, 公司還能獲得財務公司經營收益。

此外, 茅臺還在《說明》中表示, 公司一直致力於為股東創造更好的效益, 從未侵佔股東利益。 自上市以來, 每年通過現金分紅與投資者分享企業改革發展成果。 截止2015年度,

公司現金分紅已累計超過351億元, 約占上市以來累計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總額的40%。 按照《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公司擬實施現金分紅約85.26億元, 占公司2016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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