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超過5000億元, 公司股價突破400元/股, 貴州茅臺在成為資本市場中的明星的同時, 公司也遇到了“財務造假”的煩惱。
昨日晚間, 公司發佈澄清公告,
貴州茅臺在澄清公告中稱, 近日有部分媒體發表並轉載了題為《茅臺財報涉嫌造假:隱藏利潤45.66億元或為方便做股權激勵》等相關報導。 針對報導所涉內容, 貴州茅臺列舉五點進行回應。
媒體質疑, 2016年, 母公司報表營業成本40.12億元, 合併報表營業成本34.10億元。 為什麼差距這麼大?說明利潤可能被操縱。
對於利潤問題, 貴州茅臺表示, 自2012年白酒行業深度調整以來, 公司積極適應經濟新常態, 努力實現市場轉型、消費轉型,
關於消費稅問題。 公司表示, 2015年12月, 貴州省國稅局下發了《關於核定部分白酒產品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黔國稅函【2015】387號),
對於財務公司, 貴州茅臺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存放在財務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 同時, 公司還能獲得財務公司經營收益。
關於股東利益。 公司一直致力於為股東創造更好的效益, 從未侵佔股東利益。 自上市以來, 每年通過現金分紅與投資者分享企業改革發展成果。 截至2015年度, 公司現金分紅已累計超過351億元, 約占上市以來累計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總額的40%。 按照《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公司擬實施現金分紅約85.26億元, 占公司2016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1%。
值得一提的是, 在貴州茅臺發佈2016年年報後,
對此, 茅臺表示, 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鑒於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未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 目前尚未啟動股權激勵有關工作。 因此相關報導所稱的茅臺截留利潤是為股權激勵的情況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