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
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文)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證監發【2005】120 號文)的要求, 我們作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
董事, 對公司的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 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審慎查驗,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零, 除為公司
下屬各旅行社類控股子公司提供機票代理資質擔保及 BSP 反擔保外, 公司對控股
子公司提供擔保餘額為 10.5 億元, 均為公司為下屬控股子公司中青博聯整合營
銷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青旅國際會議展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
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的擔保。
2016 年 1 月,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直門支行申請的 3 億元人民幣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提供擔
保。
2016 年 3 月,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中青博聯整合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
中青旅國際會議展覽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直門支行申請的
1 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 因銀行授信於 2016 年 12 月到期, 本次擔保隨之到
期。
中青旅國際會議展覽有限公司)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門支行申請的
5000 萬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
2016 年 4 月,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中青博聯整合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
中青旅國際會議展覽有限公司)在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運支行申請的 0.5
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
2016 年 6 月,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城支行申請的 2.5 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
2016 年 8 月,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銀行
中軸路支行申請的最高額 4 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
基於獨立判斷, 我們認為:公司的全部擔保行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制
度的規定,
(此頁無正文, 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的簽署頁)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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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業進 周奇鳳 李東輝 黃建華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