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所長很是期待今天晚上央視的“3·15”晚會又會給大家帶來哪些“驚喜”, 今天所長也應應景, 給大家扒一扒2016年都發生了哪些投資理財騙局, 2017年可得長點心, 千萬不要上當了!
龐氏騙局
所謂的龐氏騙局又稱“拆東牆補西牆”, “空手套白狼”。 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 以製造賺錢的假像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一般都是以低門檻高回報為噱頭, 先給予一定的回報, 投資者嘗到甜頭之後再引誘投資者推薦更多的人參與, 並且為自己貼上資金雄厚、安全可靠的標籤。
像之前打著公益捐助的MMM, 最終也是以崩盤、破產收尾。 美麗的外表+超額的收益, 實際上是披著羊皮的狼, 正在看時機套你的錢, 所以各位投資者在選擇投資項目的時候一定要事先進行深入調查, 尤其要警惕高收益低門檻的專案,
現貨投資騙局
現貨投資是目前很多人的選擇, 在進行現貨投資的時候, 一定要選合法合規的交易所, 在這裡所長就不得不跟大家科普一下, 目前, 國內經國務院批准的合法合規的交易所僅有8家,
在這些正規的交易所中均設有模擬盤, 方便投資者進行模擬實際操作, 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不要再被“勾搭”進陷阱了。
假銀行騙局
此前所長也有跟大家聊過南京一家假銀行非法吸儲的事件, 且在2014、2015年也都有發生過此類事件, 而人們頻頻上當, 也是吃了低門檻高收益的虧, 被所謂的高利息所吸引, 紛紛將自己的血汗錢存入假銀行, 忽略了銀行是否具備從事金融業務的資質。
再三強調, 國家規定正規銀行是不得以高利息來吸引用戶儲蓄的, 也不能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 說白了, 想在銀行存款, 那只能按照國家規定的銀行利率來執行, 任何高於這個利率水準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所以不要再輕易相信那些所謂的高利息, 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所長見得多了。
理財產品騙局
現在市面上的理財產品眾多, 看得人眼花繚亂, “收益高到你想不到”、“天天賺收益”、“一夜變成高富帥、白富美”等各種誘惑性噱頭不停地出現在眼前。
通過虛假的宣傳以及高額的回報率進行自我包裝, 降低投資者的戒備心, 誘導投資者在釣魚網站上註冊並進行交易,在此過程當中獲取個人資訊和帳戶資金,就是這樣你的錢就送到了騙子的口袋裡。
除此之外,金融行業的潛規則——飛單的存在,也讓許多投資者稀裡糊塗地就損失了不少的資金,飛單的理財產品,有部分是高風險的私募基金,投資者僅僅通過收益率去斷定,而忽略了合同的各項條款,萬一出事,那麼所有的責任就全在自己身上了。所以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要弄清合同的所有條款。
虛假P2P騙局
對P2P騙局來說想必大家是最熟悉的,因為近年來一連串所謂的大型互聯網金融平臺接連出事,像泛亞、e租寶,中晉等等,動輒上百億,觸目驚心!
在這裡所長就要跟大家明確一點,P2P本身只是一種金融工具,大家不需要談P2P色變,但是大家要學會看清P2P是被正規機構運用,還是被騙子當成幌子。
目前,國內主要存在三種偽P2P機構,分別是以P2P作為載體,從隱秘的民間金融機構轉變為陽光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主要為了“洗白”;以P2P作為載體,將客戶資金非法吸收投入特定的業務、公司或產業之中,主要目的是“自融”;以P2P作為載體,通過假標、資金池和高收益為手段將客戶資金非法吸收並據為己有,即“欺詐”。
無論是哪種模式,偽P2P的共同特徵都是遠超行業平均水準的“高息”,所以請大家永遠記住,不要貪心高息,投資前注意關注政策和平臺動向,明顯違規的平臺要遠離。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各類騙局也是層出不窮,所長希望從今天開始,大家能夠正視投資理財,千萬不要再上當受騙了,最後你們還知道哪些金融騙局,歡迎給所長留言。
瞭解更多理財詳情,敬請關注“財管評測師”或登錄官網(http://www.money-inn.com/core/index);理財,讓生活更美好,期待,與您一起共築美好!
誘導投資者在釣魚網站上註冊並進行交易,在此過程當中獲取個人資訊和帳戶資金,就是這樣你的錢就送到了騙子的口袋裡。除此之外,金融行業的潛規則——飛單的存在,也讓許多投資者稀裡糊塗地就損失了不少的資金,飛單的理財產品,有部分是高風險的私募基金,投資者僅僅通過收益率去斷定,而忽略了合同的各項條款,萬一出事,那麼所有的責任就全在自己身上了。所以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要弄清合同的所有條款。
虛假P2P騙局
對P2P騙局來說想必大家是最熟悉的,因為近年來一連串所謂的大型互聯網金融平臺接連出事,像泛亞、e租寶,中晉等等,動輒上百億,觸目驚心!
在這裡所長就要跟大家明確一點,P2P本身只是一種金融工具,大家不需要談P2P色變,但是大家要學會看清P2P是被正規機構運用,還是被騙子當成幌子。
目前,國內主要存在三種偽P2P機構,分別是以P2P作為載體,從隱秘的民間金融機構轉變為陽光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主要為了“洗白”;以P2P作為載體,將客戶資金非法吸收投入特定的業務、公司或產業之中,主要目的是“自融”;以P2P作為載體,通過假標、資金池和高收益為手段將客戶資金非法吸收並據為己有,即“欺詐”。
無論是哪種模式,偽P2P的共同特徵都是遠超行業平均水準的“高息”,所以請大家永遠記住,不要貪心高息,投資前注意關注政策和平臺動向,明顯違規的平臺要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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