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娛樂>正文

趕走甘比四母女,如今住前妻老房,不滿女婿劉鑾雄:他比我大6歲

甘比陳凱韻的父親陳遂明今年60歲, 仍住在當年一家五口同住的大圍公屋。

一窮二白的他, 早就和甘比斷絕了來往:“他們走了十幾年,

我都沒動過他們的東西。 ”

甘比父親目前居住的公屋, 到處都很殘舊, 廚房爐頭髮黃, 廁所地板生銹, 房間傳出陣陣的潮味。

陳遂明現在只能從新聞中得知甘比的現狀, 對於劉鑾雄這個女婿非常不滿:

“如果開始我知道, 一定反對!嫁了一個比我還大6歲的男人,

腦袋有病嗎!甘比又不是沒條件!”

“我開始還以為她嫁的是兒子劉嗚煒, 但原來是大劉!”

“很多事情我都不知情, 大女兒結婚、二女兒結婚、三女兒結婚, 都沒通知我。 ”

甘比無論和大劉相識相戀到結婚, 也沒向陳遂明交代一聲, 連孫子和孫女也沒見過一眼, 只能從網上看長相。

“逢年過節都不找我, 聯繫他們全部都轉接電話。 ”

陳遂明是家中獨子, 其母以前會來照顧甘比三姐妹。

“上一次見甘比, 是去年我媽媽去世的時候, 甘比給了我150萬, 叫我幫她處理身後事。 其實都不叫見, 當時和甘比都沒有幾個眼神接觸。 ”

雖然三個女兒都有留下守夜, 但他認為女兒們理應坐在親屬的位置上, 對此他明顯耿耿於懷。

回想當初家庭破裂的原因, 陳遂明說:“其實都是小事, 是我趕女兒走, 最後連老婆也一起走了。 ”

“我在家, 小女兒會說我攔著她讀書, 甘比又會因為家裡有東西爛了對我發火, 我說他讀這麼書都沒用!就生氣趕她們走。 ”

“我和甘比媽以前一起在新蒲崗的電子廠做工人, 16歲開始談戀愛。 ”

兩個人20歲結婚, 起初在慈雲山與陳遂明的家人同住, 後在顯徑邨住公屋。

甘比媽手上持有兩套房, 2001年, 她以15.6萬元, 在顯徑邨購入一個高層樓房。

期間向滙豐銀行按揭, 連利息每月還款大約1100元, 還款期為20年, 目前由甘比媽讓給陳遂明居住。

“我不埋怨她們, 我也為甘比感到自豪, 有本事做了女首富, 我不會管她們要錢, 做不出來。 ”

陳遂明做過運輸工人, 麻將館管理員, 酒樓服務員, 目前生活極為貧窮:“有時窮到連煙錢都沒有。 ”

家中不少電器早已壞掉,全靠自己的妹妹不時出錢照顧。

雖然夫妻情分已斷,但甘比媽卻有情有義,老房子以她個人名義持有,陳遂明一直住也沒有搬走,也沒交租金。

水電煤氣費和管理費還是甘比媽交,陳遂明偶爾做散工,家中只有速食麵和罐頭。

家中不少電器早已壞掉,全靠自己的妹妹不時出錢照顧。

雖然夫妻情分已斷,但甘比媽卻有情有義,老房子以她個人名義持有,陳遂明一直住也沒有搬走,也沒交租金。

水電煤氣費和管理費還是甘比媽交,陳遂明偶爾做散工,家中只有速食麵和罐頭。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