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豔
近日, 白百合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一瞬間女神形象天塌地陷, 星途更是堪憂。
小編真誠提醒, 請忘掉他們昨日的那些誓言。
在事件發生之後, 陳羽凡發聲表示兩人2015年已經協議離婚,
和人民法治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法律上對撫養權都有哪些規定吧!
一、孩子尚在哺乳期(2周歲以下)
我國《婚姻法》第36條規定, 離婚後處於哺乳期內的子女, 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 需要母親的哺乳, 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二、孩子2周歲以上
1、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
2、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 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 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 比如, 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 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男方有不良嗜好, 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 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 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4、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 各方面條件都相當, 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 更有時間照顧孩子, 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 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 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可予准許。
三、孩子10周歲以上
雙方應當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 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撫養權變更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夫妻離婚後, 一方或者雙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法院應予以支援以下情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 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對此,小編想說孩子可能是此次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白百合和陳羽凡協議離婚,撫養權歸屬的問題也會成為爭議的焦點。但目前細節還不明晰,過多的關注難免傷害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在此只簡單說一句,白百合和陳羽凡的兒子“元寶”已年滿9周歲,法律上再過一周歲法官就要考慮孩子本人的意見了,實踐中即便孩子未滿10周歲,若其有自己意願的,事實上法官也會參考後綜合各方面情況再做定論。若彼此真到了為爭撫養權而訴訟的地步,為了孩子身心健康著想,也希望能儘量和平解決,不要令孩子捲入成人之間的爭鬥,陷入痛苦抉擇,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希望孩子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對此,小編想說孩子可能是此次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白百合和陳羽凡協議離婚,撫養權歸屬的問題也會成為爭議的焦點。但目前細節還不明晰,過多的關注難免傷害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在此只簡單說一句,白百合和陳羽凡的兒子“元寶”已年滿9周歲,法律上再過一周歲法官就要考慮孩子本人的意見了,實踐中即便孩子未滿10周歲,若其有自己意願的,事實上法官也會參考後綜合各方面情況再做定論。若彼此真到了為爭撫養權而訴訟的地步,為了孩子身心健康著想,也希望能儘量和平解決,不要令孩子捲入成人之間的爭鬥,陷入痛苦抉擇,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希望孩子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