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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失守、分行失控,30億“假理財”能否叫醒民生銀行?

30億理財“飛單”案發, 令投資者和業內同行對民生銀行“刮目相看”。

近兩年, 銀行業被曝光的“飛單”案件並不罕見, 但30億元的涉案金額卻是創紀錄的。

根據媒體的披露, 民生銀行此案除牽涉銷售“飛單”, 還涉及“蘿蔔章”票據造假, 大致的案情是, 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管理層違規銷售理財產品用以表外放貸, 掩蓋約30億元的票據造假窟窿。 4月18日晚間, 民生銀行發佈公告, 確認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航太橋支行行長張穎在“飛單”案中涉嫌違法。

分行內控問題頻發, 遲遲不踩刹車

民生銀行“飛單”案的出現絕非偶然。 最近一年, 民生銀行在內控方面的表現令人大跌眼鏡, 因為各種違法違規, 央行、國家外匯局、地方銀監局都曾對民生銀行的一些地方分行做出通報或處罰, 涉及的地方分行包括民生銀行蘇州分行、昆明分行、長春分行、南通分行、上海分行、東營分行、株洲分行、杭州分行、泉州分行,

這些涉案分行動輒被罰款數十萬。 雖然多數情況下, 被處罰的不止民生銀行一家, 但民生銀行涉案的地方分行之多, 卻遠遠超過其他銀行。

民生銀行的內控問題涉及業務範圍之廣, 時間跨度之大, 說明民生銀行的問題出在公司的內控機制等深層原因, 且遲遲沒有得到總行層面根本性的重視。 民生銀行被處罰的原因, 包括員工私售、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違規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買入返售業務、違反外匯局的外匯業務規定、違反央行人民幣收付管理規定、違反央行《征信業管理條例》。 其中, “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是被處罰單位提及較多的。 另外, 一些處罰是對歷史問題的事後追責,

比如, 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在今年2月被上海銀監局處罰50萬, 原因是2012年、2013年該分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

民生銀行股價“跌跌不休"

內控失守, 或因過度放權導致分行失控

大量地方分行內控失守,

說明民生銀行總行對地方分行給予了過大的自主權, 而缺乏必要的約束和控制。 而地方分行失控, 又和民生銀行過於注重激勵、強調狼性文化、種結果輕過程的企業文化和相應的管理機制有關。

民生銀行的企業文化, 在30億“飛單”案的涉案支行及行長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民生銀行官網資料顯示, 飛單案涉案支行行長張穎于2011年加入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 該行彼時成立未滿5年。 張穎用短短3年時間, 使該支行金融資產在全國排名第一, 航太橋支行因此成為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的一面旗幟, 張穎也成為明星行長。 但相關資料也顯示, 作為一家銀行的基層分支機搆, 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擁有320餘人的私人銀行高端客戶,

這在業內極為罕見, 更為罕見的是, 服務這些高端客戶的團隊, 從主管行長到理財經理, 平均年齡不到29歲。 飛單案的爆發最終說明, 事出反常必有妖。

民生銀行給予地方分支銀行的自主權過大, 是導致30億“飛單”案在內的內控問題頻發的主要原因。 民生銀行總行並非不重視風控, 公開報導顯示, 2014年起, 民生銀行在總行營業部狠抓內控制度建設, 遺憾的是, 對風控的重視並沒有延伸到地方分支。 2006年, 來自滙豐的王世“空降”至民生銀行擔任第四任行長, 王世曾指出民生銀行的這一問題:在滙豐, 各分行的培訓費用有單獨的預算, 哪個分行在培訓上沒用完的錢一定是可以節省下來的, 而不能挪作它用。 但在民生, 總部給分行的是一個總額預算, 具體如何分配由分行自己規劃,自主權很大,分行長願意將預算集中用在某些方面都可以。王世認為:“這樣對節省成本是非常不利的。”顯然,地方分行存在的內控問題也是由自主權過大帶來的。

呼籲銀行業補課:重點加強對內部人員的約束管理,節省內控成本不可取

給予分行過大的自主權,意味著總行很難及時發現並糾正分行在經營合規性方面存在的問題。事實上,由於體制原因,包括民生銀行在內的我國商業銀行,其操作風險多為內部欺詐或內部人與外部人相互勾結造成的,因此,相比國外銀行,我國商業銀行在操作風險的管理上,更為重視對人的管理,而民生銀行的內控顯然忽視了這一點。究其原因,又與民生銀行過於注重節省內控成本、強調“業績激勵+充分放權”的經營管理思路和企業文化有關。

銀行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過於強調業績增長,乃至為此對分支機搆過度放權,必然是一把雙刃劍。民生銀行曾被視為行業標杆、業內人眼中的“長跑冠軍”,但接連出現的內控問題,卻使民生銀行從行業標杆淪為負面典型,這不僅嚴重損害了民生銀行的品牌形象和信譽,也對民生銀行的業績構成了負面影響——民生銀行的不良率曾經是國內同行業的最低水準,但2016年,民生銀行不僅業績增長乏力,不良貸款餘額也比上年末增長了26.25%。

自去年以來,儘管多家分行被處罰,但在公開報導的層面,民生銀行並沒有正視問題,更沒有進行及時的糾正。就目前曝光的“飛單”案而言,其嚴重程度應當引起民生銀行乃至整個銀行業的重視,以此為契機,銀行業應在全面排查潛在的問題的同時,嚴格強化落實內控機制。

具體如何分配由分行自己規劃,自主權很大,分行長願意將預算集中用在某些方面都可以。王世認為:“這樣對節省成本是非常不利的。”顯然,地方分行存在的內控問題也是由自主權過大帶來的。

呼籲銀行業補課:重點加強對內部人員的約束管理,節省內控成本不可取

給予分行過大的自主權,意味著總行很難及時發現並糾正分行在經營合規性方面存在的問題。事實上,由於體制原因,包括民生銀行在內的我國商業銀行,其操作風險多為內部欺詐或內部人與外部人相互勾結造成的,因此,相比國外銀行,我國商業銀行在操作風險的管理上,更為重視對人的管理,而民生銀行的內控顯然忽視了這一點。究其原因,又與民生銀行過於注重節省內控成本、強調“業績激勵+充分放權”的經營管理思路和企業文化有關。

銀行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過於強調業績增長,乃至為此對分支機搆過度放權,必然是一把雙刃劍。民生銀行曾被視為行業標杆、業內人眼中的“長跑冠軍”,但接連出現的內控問題,卻使民生銀行從行業標杆淪為負面典型,這不僅嚴重損害了民生銀行的品牌形象和信譽,也對民生銀行的業績構成了負面影響——民生銀行的不良率曾經是國內同行業的最低水準,但2016年,民生銀行不僅業績增長乏力,不良貸款餘額也比上年末增長了26.25%。

自去年以來,儘管多家分行被處罰,但在公開報導的層面,民生銀行並沒有正視問題,更沒有進行及時的糾正。就目前曝光的“飛單”案而言,其嚴重程度應當引起民生銀行乃至整個銀行業的重視,以此為契機,銀行業應在全面排查潛在的問題的同時,嚴格強化落實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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