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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紅色滲坑治理不力 碧水源因同名“躺槍”

【財新網】近日, 公益組織“兩江環保”曝出的河北大城縣南趙扶鎮發現17萬平方米和3萬平方米的兩個工業污水滲坑, 4月19日經環保部聯合調查組確認基本屬實。 當晚, 河北大城縣政府發佈了《關於南趙扶滲坑治理工作情況的說明》(下稱《情況說明》), 稱滲坑治理後水質出現反彈或治理未達標, 治理企業涉嫌違約。

《情況說明》指出, 兩個滲坑均位於大城縣南趙扶鎮。 其中, 面積為17萬平米的是原南趙扶磚廠滲坑, 面積約為3萬平米的是原化肥廠滲坑。 滲坑污染系由旺村鎮村民李某某叔侄將廢酸傾倒進坑塘所致。

2013年5月28日, 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 後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2014年3月, 經過調查比較, 大城縣政府選定龍淼公司對磚廠滲坑進行治理, 選定碧水源公司對化肥廠滲坑進行治理。

但磚廠滲坑治理後的水質出現反彈。 《情況說明》稱, 第一次治理時間為2014年4月至當年7月, 合同約定水治理後PH值在6-9之間, 色度≤50, 無異味。 乙方完成治理後, 經縣環保局監測站驗收合格, 並出具了報告。 但是8月底水質出現反彈, 到2015年11月又進行了第二次治理。 2016年9月, 水質再次出現反彈, 鎮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繼續進行治理, 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

而對於化肥廠滲坑, 治理企業則未達要求, 涉嫌違約。 《情況說明》指出, 治理時間為2014年4月至7月, 根據合同約定, 治理完成後, 水的PH值達到6-9之間,

色度≤50, 無異味。 但由於技術等原因, 第一次治理未達到要求。 於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 南趙扶鎮又分兩次與碧水源公司簽訂《補充合同》, 該公司均未達到治理要求。 2016年9月政府將碧水源公司起訴至大城縣人民法院。 法院做出判決:一是解除南趙扶鎮政府與碧水源公司簽訂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賠償南趙扶鎮政府經濟損失。

由於當地政府發佈的《情況說明》提到 “碧水源公司” 涉嫌違約, 水務治理行業龍頭企業碧水源(300070.SZ)4月20日早發佈澄清公告, 稱《情況說明》中所提的參與治理化肥廠滲坑、與南趙扶鎮政府簽訂《補充合同》的“碧水源”及大城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訴訟判決所指的“碧水源”, 均與其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無任何關係。

真正的涉事公司全稱為廊坊碧水源水處理技術有限公司, 2013年8月成立, 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

《情況說明》指出, 2016年底, 大城縣政府將兩個滲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縣政府重點工程, 預算384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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