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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銀行倒閉了,投資者該找誰要錢?

4月18日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分行)航太橋支行因該支行行長張穎事件而火速竄上了頭條, 百餘名投資人在該支行購買的理財產品系支行行長張穎等人偽造, 張穎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 該消息一出, 讓很多人大跌眼鏡。

那麼有一個更嚴峻的問題, 那就是:

銀行會倒閉嗎?倒閉後找誰要錢?

會的, 而且現實發生過。 有些儲戶直到現在, 也沒能拿回自己的錢。 大部分人都覺得, 銀行存款應該是最安全的一種儲蓄手段了, 100%肯定沒問題!但是自從銀行破產條例出現後, 很多人才發現原來銀行也並非絕對靠譜。

原來國家是允許銀行破產的啊!

銀行當然可以破產!而且, 這種事早就發生過了。 1998年6月 21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 關閉剛剛誕生兩年十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下簡稱海發行)。 這是新中國金融史上第一次由於支付危機而關閉一家省政府背景的商業銀行。

由於該銀行倒閉的時候存款保險制度並未出臺, 關於很多儲戶的錢一直拖了15年也沒有完全兌現。 2002年3月, 海發行通過媒體刊發了發放債權確認書的公告, 根據公告, 所有已登記的債權人將在這一年7月之前領取確認書。 但之後再無下文。

專家論點:中小銀行破產不可避免

“也許未來某個時候, 就會有一兩家中小型的銀行發生擠提、倒閉這可能性是很大的”。 專家表示, 如果對此風險做好了預案, 及時處置, 那麼就不會擴散到整個系統中。 而“如果處置不及時, 恐怕就會一下子擴散開來, 形成一個非常大的不穩定因素。 ”

由於過去五年金融業的資產量、金融業負債以及實體經濟負債增長都非常快。 這樣就必然會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

因此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中小銀行的缺陷就是淪為大股東的自動提款機, 資金被大股東四處挪用放貸或做房地產或支持政府專案, 毫無風險控制可言。 破產不可避免。

如果倒閉了, 投資者該找誰要錢?

很多人認為把大部分錢放在銀行, 他們相信銀行是不會倒閉破產的, 不過現在, 銀行破產也不是不可能, 從2015年5月1日起, 《存款保險條例》正式開始施行。 《條例》明確規定,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 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其它金融產品不受保護, 這就是說, 如果銀行破產, 你在這家銀行的理財產品, 不管多少, 都不會有全額賠付的。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出臺, 但存款保險條例只能對銀行破產情況下儲戶的存款起到保護作用,

但是有三種情況卻“保不了”。

1、存款丟失

過去一兩年曾發生過多起銀行存款丟失案件, 儲戶存款丟失是銀行內部資訊系統、管理及監管方面的問題, 很多情況下都是銀行“內鬼”監守自盜造成的, 並非是銀行出現經營危機, 更非銀行面臨破產倒閉。 所以, 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出臺了, 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並無關係。

2、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保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出現本金虧、收益不達標、理財變保險等情況, 也不屬於銀行經營問題, 這種情況下, 存款條例對理財產品無法提供保障。

3、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

銀行通常會代售大量債券、基金、保險、信託等理財產品,

如果此類產品出現兌付危機或是資金虧損, 存款保險條例也是保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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