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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集資金專戶銷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13年12月10日, 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核准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3]1550號), 核准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發股份”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9,963萬股新股。 2014年1月6日, 巨集發股份發佈《巨集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暨股本變動公告》, 公告宏發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5,533.33萬股,

募集資金總額為82,999.95萬元, 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81,024.72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3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 並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大華驗字[2013]000392號驗資報告驗證。

二、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護投資者權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了《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2015年3月修訂)(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該《管理制度》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並經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根據《管理制度》的要求, 並結合公司經營需要, 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

並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手續, 以保證專款專用;授權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戶資料, 並要求保薦代表人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至少進行現場調查一次。

根據公司、公司子公司與西南證券及相關商業銀行簽訂的四方監管協議, 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保薦代表人, 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鑒於本次募集資金淨額與相關方簽署了多份存儲監管協定, 按照上述規定依比例計算,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該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專戶金額的20%的,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保薦代表人, 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保薦代表人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到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商業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戶資料。

專戶資訊如下:

公司對募資資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與上述各方簽訂的三方監管協定執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已投入完成, 目前剩餘資金人民幣1978.13元已全部轉為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三、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截至2017年4月12日, 公司已辦理完畢以上銀行募集資金專戶的銷戶手續。 公司、公司子公司與西南證券及相關商業銀行簽訂的四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特此公告。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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