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之間的愛情和婚姻的習俗可不是我們當今現在的樣子, 父母之言, 媒妁之命, 都是種種禮儀限制。
強制女子出嫁如在晉代, 女孩子到17歲了, 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 那麼政府就要給她找老公了, 逼其強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 家裡人都要跟著坐牢。 現在有不少女孩子, 對男朋友挑三撿四的, 最後把自己弄成了剩女。
在清代, 就有“官媒”, 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 為了邊疆穩定, 後繼有人, 就設了不少官媒, 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 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 在男多女少的地方, 不論是民間, 還是官府, 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援的態度, 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 從一而終。
過去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 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 除非實在討不到老婆, 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 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 便不以娶寡為恥, 特別是在家族內部, 弟娶嫂, 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
在早期, 一些少數民族甚至還有“妻後母”風俗, 即兒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 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 便遇到過這種令她尷尬的事情,
過去不像現在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 家裡可以有三妻四妾。 這樣便造成了男多女少的現象, 好多適婚男人找不到適齡的女人, 適婚女人去當小老婆了。
到了明朝的時候,
一妻多夫大家都明白, 就是一個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 幾個男人合夥伺候一個妻子, 輪流同房。
這些古人的手段, 在現代有些是違背我們社會的倫理道德的。 但是古代這些習俗有些是很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