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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錢鐘書著作劄記——繫辭(六)錢鍾書的唯物主義立場的證據

《淮南子•修務訓》:“若夫水之用舟, 沙之用鳩, 泥之用輴, 山之用蔂, 夏瀆而冬陂, 因高為田, 因下為池, 此非吾所謂為之。 聖人之從事也, 殊體而合於理, 其所由異路而同歸”;《列子•湯問》篇:“九土所資, 或農或商, 或田或漁, 如冬裘夏葛, 水舟陸車, 默而得之, 性而成之”, 張湛注:“夫方土所資, 自然而能, 故吳越之用舟, 燕朔之乘馬, 得之於水陸之宜, 不假學于賢智。 慎到曰:‘治水者茨防決塞, 雖在夷貊, 相似如一, 學之于水, 不學之于禹也’”。 心同理同, 正緣物同理同;水性如一, 故治水者之心思亦若合符契。 《文子•自然》:“循理而舉事, 因資而成功,

惟自然之勢。 ……夫水用舟, 沙用鳩, 泥用輴, 山用樏, 夏瀆、冬陂, 因高為山, 因下為池, 非吾所為也”;亦此意, 而言之不如二子之明且清矣。 思辯之當然(Laws of thought), 出於事物之必然(Laws of things), 物格知至, 斯所以百慮一致、殊塗同歸耳。 斯賓諾莎論思想之倫次、系連與事物之倫次、系連相符(Ordo et connexio idearum idem est, ac ordo et connexio rerum), 維果言思想之倫次當依隨事物之倫次(L’ordine dell’idee dee procedere secondo I’ordine delle cose), 皆言心之同然, 本乎理之當然, 而理之當然, 本乎物之必然, 亦即合乎物之本然也。

筆者按:“心同理同, 正緣物同理同”與”理之當然, 本乎物之必然, 亦即合乎物之本然。 ”所謂理論來源於現實事物。 這是典型的最為基本的唯物論了。 所以我們說錢鍾書在唯心與唯物的對立上是站在唯物的立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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