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安醫療”或“公司”)根據深圳
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 對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並出具
了 2016 年度《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
信證券”或“本保薦機構”)作為九安醫療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
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中小企業板資訊披露業務
備忘錄第 4 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項》等有關規定, 對九安醫療的自查情況
進行了認真、審慎核查, 發表意見如下:
一、公司內控規則落實情況
九安醫療對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則, 依據公司實際情
況, 認真核查了公司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內部審計部
門和審計委員會工作情況。 根據自查結果, 公司填寫了《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
查表》。
二、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 本保薦機構認為:九安醫療 2016 年度《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
系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寫, 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對深
圳證券交易所有關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則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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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正文, 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董琦 戴銘川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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